葫蘆島查處兩起貨車司機不遵守防疫規定案件!

2022-04-18   瞭望葫蘆島

原標題:葫蘆島查處兩起貨車司機不遵守防疫規定案件!

近日,市局連山分局錦郊街派出所查處兩起貨車司機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案件,分別對兩名司機予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3月19日14時許,貨車司機李某駕駛一輛運輸車從葫蘆島高速口駛入,車上裝載有某品牌小轎車,其中3輛欲送到葫蘆島市內一汽車4S店。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通過查看其核酸檢測報告和行程碼發現,不僅該核酸檢測報告過了有效期,而且行程碼顯示其途經多個中高風險地區。為此,防疫工作人員對其進行勸返,並告知他入市需落實集中隔離觀測措施,貨物應在防疫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交接管控。

李某對規定表示服從,答應工作人員調頭後不卸貨就離開葫蘆島。可當時高速口車輛較多,且李某駕駛的運輸車較長,無法進行調頭;於是在徵得工作人員同意後,他將車開往前方不遠處的一個十字路口進行調頭。

不一會,李某駕駛貨車回到高速口,細心的執勤民警發現,車上裝載的小轎車少了3輛,於是跑上去將其攔停。經民警詢問,李某承認他擅自把3輛小轎車卸在了路邊,想之後聯繫4S店到路邊取貨。

之後,執勤民警按照屬地管轄原則把此情況向錦郊街派出所進行了報告。派出所民警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上,趕到高速口,將李某帶至派出所。經詢問,李某對擅自在高速口路邊卸貨的事實供認不諱。最終,公安機關對其予以行政處罰。李某卸在路邊的小轎車經過防疫工作人員徹底消毒後,已運往指定地點存放。

無獨有偶。3月28日16時許,貨車司機鄭某駕駛吉A牌照的運輸車從吉林出發,往葫蘆島市區一家二手車經營商戶運送兩輛二手車。在駛出葫蘆島高速口時,工作人員發現其核酸檢測報告已過了有效期,且行程碼顯示異常。

之後,鄭某同樣利用調頭時機擅自將車上裝載的貨物卸在路邊,被執勤民警發現。經錦郊街派出所民警詢問,鄭某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擅自在高速口路邊卸貨一事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