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環境違法行為卻免予處罰!崇明這個「首例」有重大意義!

2020-05-26     上海崇明

原標題:企業有環境違法行為卻免予處罰!崇明這個「首例」有重大意義!

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態環境局聯合發布《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以下簡稱免罰清單)。此次免罰清單的亮相不僅僅是助力企業在疫情之下度過難關的關鍵幫扶政策,還是生態環境領域開展包容審慎執法的實際探索,更是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之一。免罰清單覆蓋了建設項目管理、大氣污染防治、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噪聲污染防治、環境管理五大領域,共涉及11項具體行為,對一批行為輕微的,企業又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予以免罰。自免罰清單發布以來,區生態環境局執法大隊積極響應,組織人員學習貫通,並於近期做出了全區首例免予處罰的決定。

5月14日,區生態環境局大隊執法人員對某印刷廠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有2台印刷機正在作業,配備的揮發性有機廢氣(VOCs)收集處理設施已開啟,但車間門窗卻未關閉,導致印刷作業未在相對密閉的空間內進行。針對該違法行為,執法人員迅速進行了證據的鎖定,並現場監督該單位完成印刷車間門窗的關閉。

執法人員拍攝的工廠情況

結合現場檢查情況,執法人員認為該印刷廠在日常環境管理以及責任落實上還存在明顯差距。為有效幫助該單位提升環保意識,督促其在今後生產中落實好各項環保措施,執法人員對負責人進行了約見,詳細講解了環境日常管理、設施運行要求等業務知識,督促該單位要層層壓實環保責任,確保各措施均有效落實,並告知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一百零八條的規定,印刷生產未保持相對密閉可處人民幣2萬元至20萬元的罰款。該單位負責人也承認其在日常生產中確實存在管理缺失,導致印刷作業時車間門窗未及時關閉,今後一定注意。

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

企業相關負責人被約談

該單位在進行印刷作業時,雖未關閉門窗,但配備的環保設施開啟,又當場落實了整改,且該行為首次發現,符合免罰清單中第五條的規定,區生態環境局最終決定對該單位免予處罰。得知消息後,他表示,此次違法行為雖然免除了罰款,卻是實打實的教訓,企業一定珍惜這次機會,接下來會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各項措施。

目前,疫情已逐步好轉,崇明區各企業也基本恢復生產,免罰清單雖已發布,但並非「尚方寶劍」,各單位還是不能存在僥倖心理,該落實好的環保措施絲毫不得馬虎。區生態環境局執法大隊也將在繼續保持高標準、嚴要求的執法形勢的同時,以包容審慎的態度幫助企業破解難點,做到營商環境的優化與生態環境的改善雙道而馳。

作者:區生態環境局

編輯:李琳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0o1UnIBd4Bm1__Yncl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