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保單正式開出!廣東省政策性漁業保險8月1日起實施

2019-08-03     海洋與漁業

從事漁業工作風險高,參加保險有保障。

8月1日,漁民群眾又迎來一大喜訊:為切實減輕漁民經濟負擔,完善漁業風險轉移分散機制,全面提高漁業生產抗風險能力和漁業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按照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相關部署,從8月1日起,廣東省政策性漁業保險和水產養殖保險(試點)工作正式實施,廣大漁業生產從業者參保交錢少了,保障額度更高了!

啟動儀式現場

廣東省政策性漁業保險和水產養殖保險(試點)由廣東省漁業互保協會(以下簡稱「互保協會」)作為主承保單位,負責政策性漁業保險和水產養殖保險的開單、收費、理賠等工作,各共保人按招標項目規定比例共同分擔風險。

8月1日上午,互保協會在陽江市陽東區東平漁港舉辦廣東省政策性漁業保險工作啟動儀式,開出了主會場的第一批政策性漁業保險保單。互保協會會長陳世欽向在場人員展示了保單,並祝願漁民年年豐收,風調雨順。記者從其中一份保單中獲悉,一名船東為13名漁工辦理了政策性僱主責任保險,相比實施政策性漁業保險工作前,他少負擔了5720元保費。

前來買政策性漁業保險的梁建雄

汕尾代辦處開單

在汕尾,第一單政策性漁業保險開給了汕尾市廣隆實業有限公司的梁建雄,他率先為公司的3名海洋漁民辦理了政策性僱主責任保險。據悉,該公司從2007年一直不間斷為每個漁民買保險,「這筆錢是一定不能省的,政策性漁業保險出來後,投保就優惠很多了。」互保協會汕尾辦事處的負責人表示,「政策性漁業保險實施後,漁民往後積極性將進一步提高。」

除了陽江、汕尾,汕頭南澳、湛江遂溪、茂名濱海、揭陽惠來等地的代辦處也相繼開單。在此之前,互保協會就到各地懸掛標語宣傳,到現場向漁民宣傳政策性漁業保險,並贈送宣傳品。互保協會副會長李彥山表示,往後協會將會加大工作安排部署和宣傳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補貼資金下達方式依法依規,為廣大漁民提供更多的便利。

漁 民 參 保 財政補貼至少40%

據互保協會負責人介紹,從當天起,財政資金對漁民參保補貼40%甚至更高,漁民群眾負擔的保費大幅減少。

根據《廣東省政策性漁業保險實施方案》,非珠三角地區(含江門市的開平、恩平、台山市),按照市、縣(區)級財政補貼10%,省財政補貼30%的比例對符合參保條件的漁民及漁船進行保費補貼;珠三角地區,包括廣州、珠海、佛山、中山、東莞、江門(不含開平、恩平、台山市)等6市,按照市、縣(區)級財政合計補貼40%的比例對符合參保條件的漁民及漁船進行保費補貼。各地可根據自身財力,在方案補貼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補貼比例。

以海洋漁民為例,在實施政策性漁業保險後,參保50萬元保額的政策性保險只需交保費660元,未補貼前則需交1100元。

互保協會在三水向漁民宣傳政策性漁業保險,並贈送宣傳品

保 險 分 四 類 「保人」「保船」皆有

政策性漁業保險分為:政策性漁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政策性僱主責任保險、政策性漁船財產保險和政策性水產養殖保險(試點)。簡單而言,即「保人」或「保船」。

凡身體健康、年齡在16 至70 周歲之間的全省範圍內從事漁業生產的漁民(含港澳流動漁民),均可參加政策性漁業保險漁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互保期間內,因從事漁業工作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或傷殘的,協會依照相關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包括死亡賠償金、傷殘賠償金、意外傷害醫療賠償金。

凡省內從事漁業生產或為漁業生產服務的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個體工商戶、法人(含港澳流動漁民),均可參加政策性僱主責任保險,其中可包括被保險人(如為自然人)本人。在互保期間內,被保險人的雇員在其僱傭期間因從事互保單所載明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導致傷、殘或死亡,符合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可認定為工傷的,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協會按照本互保合同約定負責賠償,包括意外身故賠償金、意外傷殘賠償金、意外傷害醫療賠償金以及誤工費用。

凡20馬力以上、證件齊全有效且具備適航條件的、從事海洋漁業生產經營的機動漁船(含港澳流動漁船),均可申請參加政策性漁業保險漁船財產保險。入會漁船財產屬於互助保險的範圍,包括:船體、機械、儀器、設備。入會漁船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完全損失責任險),協會按相關規定補償。

經公開申報和專家評審,茂名市、湛江市被確定為 2019-2020年政策性水產養殖保險試點地區。


注意,上述四種類型的保險,互保期限均為一年。

在肇慶宋城居委會(原水上人家聚居點)向漁民宣傳政策性漁業保險

相關負責人與漁民代表合影留念

來源:海洋與漁業雜誌

記者:羅茵 李易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yQT3WmwBUcHTFCnf3Y7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