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中,編內編外人員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

2019-05-24     公事吧

在事業單位工作,不管崗位是否相同,工作內容是否相同,有沒有編制,其間的差別還是十分大的。編內編外的工作內容基本相同,除一些保密性崗位之外,其他崗位編內編外都可以干,雖然大多數編外人員從事的都是一些輔助性工作,或者後勤服務工作,但仍然有一些編外人員,乾的工作的編內人員一模一樣。儘管如此,編內人員可以享受的待遇和發展前程,卻和編外人員基本沒有什麼關係。

1、工資待遇差別:編內編外,差別最大的並非是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而是工資待遇。首先,工資經費來源不同。編制內事業人員的工資、經費等,是由省財政統籌供給,部分由地方財政供給,而編外人員的工資、經費,則全部是由地方財政自行供給。

其次,工資標準不同。事業人員的工資標準,是由國家統一制訂,無論是職級工資,還是職稱工資、工勤人員工資,都有一套固定的核算系統,並根據地區間的差異,進行不同程度的調整。各地事業人員的工資總額不同,經濟發達地區工資總額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一兩倍以上,但實際上相同崗位的基本工資是一樣的,有差別的只是福利、補貼而已。對於編外人員來講,沒有相應的工資核算系統,只有地方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社會平均工資,與編外人員簽訂的合同工資標準,並根據地方經濟增長水平和消費水平,定期不不定期進行調整。

第三,獎金、福利、補貼不同。編內人員有各種獎金,考核獎勵、業績獎勵、年終獎、項目獎等,還有住房補貼、租房補貼、話費補貼、餐補、取暖費、降溫費、出差補、休假補、加班補貼等,各地根據財政收入情況不同,發放的範圍和標準、項目不同。經濟發達地區補貼、獎金比工資還高,經濟困難地區福利補貼非常有限,國家規定發放的沒錢照樣不發。對於編外人員來講,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同工同酬,合同工臨時工享有和正式職工一樣的福利補貼待遇,但實際上除了工會發的勞保,以及逢年過節的小福利而外,編外人員是沒有資格享有在職人員享受的大部分的福利補貼的。

第四,社保費用不同。在編人員執行的是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社保部門強制性從工資中扣繳,「五險一金」一樣不缺,個人繳的、國家補的一分不差,繳的多,享受的就多。編外人員執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也就是近幾年社保管理規範,機關事業使用的編外人員,社保費用繳納才漸漸正常化,以前都是不繳,或者減項繳。不僅標準低,而且還常常被扣,保障性差。

2、發展前途不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分別有不同的發展前途。管理崗位按照十級管理職級逐級晉升,享受崗位級別對應的待遇。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職稱級別晉升,初級職稱有初級職稱的待遇,中級職稱有中級職稱的待遇,到了高級職稱,其享受的工資待遇,和管理五、六級人員,或者是公務員處級幹部相差不大。而待遇最差的工勤人員,也有專門的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晉升道路,對應的工資待遇相差極大。

編外人員則沒有這樣的待遇,無論是在哪個崗位工作,和職級、職稱待遇晉升沒有任何關係。能一輩子呆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都算是一種福利。如果遇到機構改革,精簡人員第一個對象就是編外人員。即使乾了二三十年,也是臨時工一個,拿著微薄的工資,沒有轉正的機會,也談不到發展的前途。

3、其他:事業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規定,進行規範管理,約束的主要規範,是行政法規和管理制度。而編外人員遵照的是《勞動合同法》,一切以法律說了算,同樣也要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享受待遇的時候,規章制度把編外人員排隊在外,承擔責任義務的時候,編外人員則是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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