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危險源的定義
重大危險源是指企業生產活動中客觀存在的危險物質或能量超過臨界值的設施、設備或場所。
注意區分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
二、重大危險源的範圍
共有七大類:
1、貯罐區(貯罐)
包括可燃液體、氣體和毒性物質三種貯罐區或貯罐。
2、庫區(庫)
可分為火炸藥、彈藥庫區(庫)、毒性物質庫區(庫),易燃、易爆物品庫區(庫)。
3、生產場所
包括具有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和具有爆炸、火災危險的生產場所。
4、企業危險建(構)築物
限用於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建(構)築物,已確定為危險建築物,且建築面積≥1000m2,或經常有100人以上出入的建(構)築物。
5、壓力管道
輸送毒性等級為劇毒、高毒或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公稱直徑為100mm,工作壓力為10MPa的工業管道。
公用管道中的中壓或高壓燃氣管道,且公稱直徑≥200mm。
公稱壓力≥0.4MPa,且公稱直徑≥400mm的長輸管道。
6、鍋爐
額定蒸汽壓力≥2.45MPa。
額定出口水溫≥120℃,且額定功率≥14MW的熱水鍋爐。
7、壓力容器
貯存毒性等級為劇毒、高毒及中等毒性物質的三類壓力容器。
最高工作壓力≥0.1MPa,幾何容積≥1000m2,貯存介質為可燃氣體的壓力容器。
液化氣體陸路罐車和鐵路罐車。
三、重大危險源的類型
根據事故類型可將重大危險源分為兩大類
四、各危險源的臨界量
臨界量是指國家規定和條例中有關於特定條件下,某種危險物質所規定的數量,若超過該數量則容易引發重大工業事故。控制危險源的臨界數量,對防止重大工業災害事故至關重要。
各種危險源的臨界量是指國家規定和條例中有關於特定條件下,某種危險物質所規定的數量,若超過該數量則容易引發重大工業事故。控制危險源的臨界數量,對防止重大工業災害事故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