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非法活禽攤點,對非法活禽交易說「不」

2019-10-26     永康人

取締非法活禽攤點,

對非法活禽交易說「不」!

秋冬季節是呼吸道等傳染病的高發期,

非法活禽交易不但影響市容,

更是影響居民的健康。

為了保護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有效防控居民感染禽流感疫情,

還城市一個整潔、乾淨、衛生的生活環境。

永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江南中隊對轄區內活禽交易流動攤點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整治,並對城區內散養家禽實施日常管控。

10月24日,農曆九月甘六,恰逢永康市場集日,永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江南中隊對轄區內農貿市場、解放南路活禽交易點等重要路段開展非法活禽攤點專項整治活動。

對於發現的流動攤點堅決予以取締,同時向經營戶宣傳禁止活禽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令行禁止,確保市場及重要路段周邊無活禽交易。

集中力量,大力查處非法活禽流動攤點

此次整治,江南中隊共出動執法人員15人,當場依法暫扣非法售賣活禽的流動車輛5輛,暫扣活禽(土雞)約150隻。同時,執法隊員對5名販賣活禽的違法當事人進行現場教育。打擊活禽流動攤點,從源頭上防控禽流感,人人有責。

同時,江南中隊積極與市畜牧局對接,就暫扣的活禽如何處置進行了溝通協調。下步我中隊也將聯合畜牧局等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

日常從嚴管控散養、售賣家禽現象

日常巡邏,時時管控城區內違規散養、售賣家禽現象。

日常工作中,江南中隊加強對城區擅自飼養家禽行為的教育、處置力度。同時對發現的活禽交易攤點,發現一起取締一起。

執法隊員對經常收到舉報的散養家禽住戶發放禁養通知。

謹記法律條款,不養錯也不買錯

永康市《關於關閉主城區活禽經營市場推行家禽「殺白上市」的通告》,明確了我市從2015年1月1日起,在主城區永久性關閉活禽經營(屠宰)市場,推行家禽「殺白上市」。

根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城市建成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鴿;因教學、科研等特殊需要飼養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第四款 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沒收飼養的家畜家禽和食用鴿,可以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江南中隊溫馨提醒:

散養家禽不僅存在傳播疾病的隱患,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執法隊員呼籲廣大群眾要正確認識,到正規市場裡選購食品,科學防控禽流感。在日常生活中烹飪肉類也要燒熟燒透,注意個人衛生。

來源 |永康市行政執法局

編輯 |久惠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xAGMCm4BMH2_cNUg1GD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