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戀愛4年,領證前出軌」|有些感情,睡醒了之後才會懂

2019-07-19     小姨媽呱唧呱唧

最近看了一部談出軌的電視劇。

不得不說,實在是看得我熱血沸騰!

(當然,不是因為出軌沸騰。)

這是一部韓劇,叫《春夜》。

在這部劇里。

女主李靜仁是一個很普通的圖書管理員。

她有一個相處了4年的男友。

禮貌上進,家境也不錯。

但他還是沒靠任何關係;

而是靠自己的努力,在銀行做到了科長的位置。

照理說。

男女雙方條件都還不錯;

而且也在一起了這麼長時間;

感情應該是非常穩固且幸福的。

但很神奇的是。

靜仁和男友之間;

不但沒有特別幸福的感覺。

甚至有時候兩人的互動,還顯得有些刻意和生硬。

男友也不是對靜仁不好。

當父親瞧不上靜仁,多次催他分手時,他每次都果斷拒絕了。

但問題來了。

這個乍一看很體貼很溫暖很護女友的人;

實際上,卻是一個喜歡自以為是的男人。

比如說。

靜仁生氣,不想理他時。

他幾乎每一次都是不耐煩地說:又怎麼了?

甚至後來連問都不問;

直接去藥店買了一大堆藥給靜仁吃。


又或者;

因為他的一些言行舉止;

靜仁質疑他將自己當成了定期睡伴。

結果他理所當然地表示:

「我們是情侶,做這種事還需要獲得允許嗎?」

完完全全無視了靜仁的立場和意見......

還有。

一直以來。

靜仁都知道男友父親不喜歡自己。

可男友卻從來沒有想要解決這個問題。

反而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不知道。

甚至還催促靜仁要趕緊結婚同居;

理由僅僅是:

兩人已經談了很久的戀愛。

但對於靜仁來說。

結婚不應該是為了結婚本身;

而應該是情到濃時自然促成。

但男友從來不理解,也不試圖理解。

於是。

在這樣多次爭吵和疲憊的情況下。

靜仁有了想要分手的想法。

但卻又因為戀愛時間太長,而一直於心不忍。

就在這時。

她碰到了一個藥劑師,劉志浩。

他是男友的學弟,也是一個單親父親。

因為一些偶然的碰面機會和交流。

很快。

靜仁和志浩開始隱隱約約產生了一些情愫......

但是,他倆誰都不敢再向前跨一步。

畢竟靜仁還沒提出分手,還有著結婚對象。

哪怕她自己清楚和男友早已感情變味;

但她仍然害怕被別人冠上出軌的名頭。

志浩也是。

因為擔心靜仁會在這段感情中受傷;

而遲遲不敢坦白心意。

但最後。

在不斷地糾結、掙扎、隱忍下。

靜仁還是決定不再維持沒有意義的感情。

和男友提出了分手。

但男友不同意。

不斷糾纏著靜仁,聲稱要復合。

但,是因為愛嗎?

並不是。

他覺得單親爸爸的志浩比不上自己。

他覺得自己被女人分手相當於失敗者。

所以他口口聲聲的復合;

並不是因為感情,也不是因為放不下。

而是為了能證明自己並不差;

證明自己有能力挽回前女友而已。

說到底。

他僅僅是為了他那份大男子主義的自尊心罷了。

看到這裡時。

彈幕出現了兩種聲音。

一種是罵女主不忠,替男友抱不平的。

一種是罵男友大男子主義,無恥做作。

在小編看來,大家罵的都太對了。

首先是女主大錯特錯。

她明明可以早點斬斷和男友名存實亡的感情;

卻偏偏要等到愛上另一個男人,才意識清楚?

也許當初在她看來。

不分手是因為不忍心,是因為怕傷害;

但。

一段沒有意義的感情,本身不就是傷害嗎?

這樣所謂的不忍心,真的值得嗎??

再說說男友。

感情沒有了,就乾脆利落地結束啊。

為了證明自己不差而去糾纏復合,是不是毛病??

這樣所謂的證明,又有什麼意義??

有沒有發現。

不管是女主還是男友。

他們似乎都在為了證明些什麼而證明。

然而這些事情真的有價值嗎?

有意義嗎?

值得嗎?

他們從來沒有考慮過。

而這。

不僅僅存在於《春夜》的劇情里。

也不僅僅存在於愛情當中。

它其實是現代生活中,很多人背後所攜帶的影子。

2

還記得那個#閨蜜搶著買單1人情緒失控溺亡#的新聞嗎?

去年10月份。

李筱筱、陳靜、張欣雨、許逸飛四個閨蜜一起約去吃火鍋。

接著她們還約了其他朋友去KTV唱歌。

期間。

他們一共喝了5箱啤酒,一共消費了1300多元。

李筱筱已經工作了。

但另外幾個閨蜜還在上學。

於是結帳時,李筱筱便主動搶著要買單。

可陳靜和張欣雨都深知李筱筱收入並不高;

所以一起去阻止她買單。

結果被阻止後的李筱筱很生氣;

在酒精作用下直接甩了陳靜兩耳光。

突然間,場面變得混亂失控。

許逸飛氣得拿起玻璃碎片割腕;

李筱筱也掙脫眾人的勸阻,直接跳水溺亡。

在這件事上。

其實小編不想揣測究竟是誰對誰錯。

但是我也始終想不明白。

區區一個買單。

不但傷害了自己,還傷害了別人,值嗎?

這樣一個說撕就撕的閨蜜情,又真的值嗎??

之前在網上看到過一個故事。

有個女生自稱因為家境外貌都不是很好。

所以從小到大很少有人和她交朋友。

僅有的兩個朋友都是還不懂事時的髮小。

於是這讓她很自卑。

不論做什麼事情;

她都會第一時間考慮別人的感受。

而且經常只考慮別人的感受。

哪怕她自己心裡不舒服;

她也會按照別人的提議去做。

就為了能讓自己在人際關係這方面出眾一點。

後來。

她的人緣確實要比以前好一些。

大家也都願意主動找她說話了。

只是。

大部分人每一次開口,都是為了求幫忙......

剛開始她沒在意。

她認為要得到些什麼必定是要犧牲些什麼。

所以她覺得這值得。

但直到大學某一天。

她班上關係很好的女同學,以不舒服為藉口;

讓她有酬去附近3公里的美食廣場,打包一份砂鍋粥。

她二話不說就同意了。

並且拒絕了酬勞,假稱她剛好也要過去。

可當她打包好,準備走到同學宿舍時。

她遠遠地就聽到同學說:

「錢什麼錢,給她機會跑腿就已經不錯了!」

「她巴不得融入我們,各取所需不是嗎?」

「所以這就叫舔狗舔到最後一無所有哈哈哈哈哈......」

聽完後她立刻就崩了。

歇斯底里地衝進去,拿起那碗粥直接砸到同學身上。

然後終於罵出了這輩子最狠的粗話。

你們說她是不是傻。

一直自認為值得、自我感動地付出;

但在別人眼裡,她卻僅僅是只舔狗。

我能理解她的自卑。

也能理解她對朋友的渴望。

但。

友情和朋友,本就不是通過利益得來和維護的啊。

那些利益討好得到的朋友;

最後也只會是利益的朋友。

更何況。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磁場。

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做朋友。

人類本也沒有必要強行有很多朋友。

所以。

為了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浪費精力財力,你還告訴我值得?

根本是扯淡。

3

不僅情感上。

職場工作上,同樣也存在著這樣的縮影。

網上經常有人說:

「我為什麼那麼努力,為什麼沒人看見??」

「我天天通宵4、5點,老闆都不認可我!」

也經常有讀者留言。

覺得自己再盡力工作老闆都不滿意。

不知道還要怎麼做老闆才滿意。

真的。

隔著螢幕我都感覺到了疲憊的死亡氣息。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日劇。

《無法成為野獸的我們》。

劇里。

女主深海晶是一個在東京拼搏的職業女性。

不光長得很好看,工作能力也很強。

可這麼一個優秀的職業女性。

在公司,卻一直遭受著「非人」的待遇。

混日子無能的同事。

經常找各種無理的藉口,將自己的事情扔給她做。

蠻橫霸道的老闆。

經常將爛攤子丟給她,讓她下跪道歉「擦屁股」。

她明明很不爽,卻要裝作沒關係。

她明明不方便,卻要裝作很輕鬆。

她不是喜歡裝。

她只是會不斷地勸自己這都是為了生活。

所以需要委曲求全。

所以需要自己妥協。

可是。

生活哪裡是這個樣子的啊。

如果生活是為了讓自己活受罪;

那算什麼生活?那還有什麼意義?

所以。

當你有著不錯的能力。

卻始終得不到上司的認可。

那你是不是該反思;

自己是否適合這份工作,而不是拼盡全力去強求認可?

之前有一同事。

她是其他團隊的一員。

工作能力很強,做事很有幹勁。

但偏偏,她的上司一直都不青睞她。

她原以為是自己做的不夠好。

於是上司交代的任務。

她做得一次比一次細緻,也一次比一次效率快。

可這還是沒有換來上司態度的轉變。

她不是不想辭職離開。

只是不服氣。

認為只要證明自己能做得更好;

上司就會對自己轉變態度。

然而結果告訴她並不是這樣。

後來她在上海公司呆了兩年。

成長速度是最快的;

KPI是小組內完成得最好的。

但還是被上司冷嘲熱諷地挑刺。

直到有一天。

上海的另一家公司CEO找到她。

聲稱看中了她的能力和優秀,要高薪挖她。

這時她才發現。

原來自己不是沒有價值。

而是她的上司看不到自己的價值。

而她竟然為了一份所謂的不服氣。

在這個看不到自己價值的老闆底下;

浪費了兩年的時間,去證明自己。

也許有人會說:

這也沒什麼不好的,畢竟得到了歷練。

沒錯。

有成長當然也是好事。

但,如果不是為了那份所謂的證明。

也許在別的公司;

早就能夠得到更好更快的成長。

而不是一直處於被打壓被消磨的狀態。

她的努力值得肯定。

但在這份不值得努力的工作中,價值等同於零。

4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

在現代社會上。

我們似乎總在做著一些不值得的事情。

為了一份不值得的愛情留念;

為了一個不值得的前任糾纏;

為了那些不值得的朋友討好;

為了那份不值得的工作倔強。

......

我們欺騙自己這都有意義,終將有回報。

但卻忘了一個定律:

不值得做的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做好。

那值不值得怎麼判斷呢?

很簡單。

一看過程。

二看意義。

三看價值。

能讓你快樂的事情,一定值得。

讓你難過,但是有好結果的事情,一定值得。

讓你難過,結果不好,但是有意義的,也一定值得。

而只有值得做的事情。

才會得到人生中最大的滿足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ww7-X2wBUcHTFCnfPU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