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自燃或引發新一輪召回潮

2020-06-02     超級宇論

來源:蓋世汽車網

5月召回82.7萬輛 | 日系車齊陷燃油泵故障,電動車自燃或引發新一輪召回潮

回顧5月,蓋世汽車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發布的召回公告統計,上月中,國內汽車市場共發起7起召回公告,涉及7個品牌共計82.7萬輛缺陷汽車被召回,同比下滑25.4%,環比下滑19.3%。截至5月,2020年國內已累計召回253.8萬輛缺陷車輛,較去年同期微降6.4%。

整體來看,因燃油泵缺陷引發的召回範圍進一步擴大,5月波及本田汽車77.48萬輛車型被召回,占當月總召回量的93.7%。其次,是因火花塞相關故障導致召回的奔騰B30(參數|圖片)占據5月召回總量的5.49%,位列故障原因占比第三位的則是涉及5094輛進口三菱帕傑羅(參數|圖片)召回的右前懸架下擺臂相關缺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5月召回的缺陷車型中,還涉及因轉向直拉杆設計缺陷召回的271輛廣汽日野商用車。

「燃油泵」再發威,或引發2020年最大召回

2020年1月,NHSTA(美國國家公路安全局)安全召回報告中披露,豐田汽車公司將於美國市場召回69.55萬輛汽車,涉及雷克薩斯、豐田旗下多款熱銷車型。至於召回原因,報告中指出,此次召回的車輛均裝有由豐田汽車集團旗下日本電裝生產的燃油泵,有可能導致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造成發動機熄火等安全隱患。

3月4日,豐田汽車在其修改後的缺陷信息報告中指出,由日本電裝燃油泵是此次召回的主因;

圖片來源:豐田汽車缺陷信息報告截圖

不過僅隔2個月,豐田汽車再次宣布,該公司將美國市場的召回總數擴大至181.8萬輛,同時召回範圍也從美國市場延展至全球範圍,總計需要召回320萬輛缺陷車輛。其中,中國市場方面,豐田汽車於4月宣布在華召回21.33萬輛相關缺陷車輛。

但值得注意的是,因相同故障中招的不止是豐田汽車一家。追溯到2019年9月23日,長安馬自達第二代CX-5(參數|圖片)便因燃油泵故障展開召回,隨後是廣汽三菱、豐田汽車,直至5月本田汽車亦難以倖免。截至目前,中國市場中因日本電裝提供的燃油泵故障展開召回的涉及車輛總數已超過128萬輛,且這一數量如無意外還將持續增長。

據NHSTA安全召回公告披露,斯巴魯汽車將召回由日本電裝公司美國部門提供的有缺陷的燃油泵,共涉及召回車輛18.82萬輛,未來,這一召回範圍或也將擴大至中國市場。同時,就日本電裝透露,這批缺陷燃油泵除出售給日系品牌外,福特汽車亦是這批產品的重要客戶之一,因此,接下來也不排除福特汽車會為此展開相關召回。

由於同一個供應商提供的同種汽車零部件接連引發不同車企展開大規模召回行徑,不禁讓人聯想起高田氣囊。高田氣囊召回影響之廣,一方面是因日本高田集團在安全氣囊市場中的寡頭地位,另一方面則是因其帶來足以致命的嚴重質量缺陷。在這兩點上,由日本電裝所提供的有缺陷的燃油泵與之不遑多讓。由此,仍在不斷擴大召回的「燃油泵」或成為2020年國內最大規模的召回原因。

電動車起火事件頻發,5月召回卻不見一輛

氣溫隨時間逐漸攀升,進入5月,新能源汽車起火事件再次集中爆發,其中包括因追尾自燃導致駕駛員當場死亡的南京依維柯新能源廂式車。從現場視頻中看到,導致追尾的貨車車頭受損,主駕室有手臂揮舞,但駕駛人員未能逃出,大火隨後將車輛燒毀。

要知道的是,近年來電動車起火事件頻起,但鮮有著火致死事件出現,上一次引發重大關注的電動車起火致死事件還要追溯到2012年5月26日,也因此,電動車安全問題再次引發眾人關注。但儘管如此,進入202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僅發起2次召回,涉及奇瑞艾瑞澤7e(參數|圖片)、昌河北斗星(參數|圖片)電動車共計7,503輛缺陷車輛,其中,因車輛自燃隱患發起的召回數量為0,更不用提5月沒有1輛新能源車被召回。

自燃並非2020年、5月才有,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數據,2018年國內至少發生40起涉及新能源汽車的火災事故,一時間,將眾多消費者從對「里程焦慮」逐漸轉到對「安全焦慮」。2019年新能源車起火事件發生頻率並未下降,根據《新能源汽車國家監管平台大數據安全監管成果報告》顯示,自2019年5月起,新能源汽車國家監管平台共發現79起安全事故,涉及車輛96輛,這一數字正隨新能源車保有量攀升不斷增長。

為此,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先後於2019年3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及在同年10月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的補充通知》。其中,後者《通知》要求,生產者獲知其生產、銷售或進口的新能源汽車在中國市場發生冒煙、起火事故的,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報告事故基本信息,應在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報《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信息表(試行)》。

《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信息表(試行)》模板;

圖片來源:《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的補充通知》截圖

這也就意味著,自去年10月以來所有新能源車起火後,都必須在事故發生後的48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說明初步的火災事故原因分析與判斷情況,從而加快對具有起火隱患車輛的召回節奏。但顯然,5月已發生起火事件的相關車企中僅理想汽車公布了起火原因,相關召回更是毫無消息。

下游召回難以順利展開,這不得不迫使上游研發、生產端的相關標準法規加速完善。

5月1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了《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標,是我國電動汽車領域的首批強制性標準,計劃於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中,《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標準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後,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沒有安全,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就沒有未來。」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副司長羅俊傑表示。斬斷問題根源固然極為重要,但車輛發生起火事故後,相關車企及時公布起火原因、若有安全隱患及時展開召回等一系列操作同樣是給消費者營造令人安心的用車環境的重要環節,不容忽視。

總體來看,2020年召回總量因車市復甦逐漸進入常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召回隱患的名單中,還包括截止目前尚未給出解決方案的豐田品牌機油增多乳化事件、尚未發揮真正「威力」的軟體系統故障,以及因電動車自燃將展開的新一輪召回潮等等。這也就意味著,被疫情推遲的召回計劃,或將在接下來的時間中快速得到釋放。

(本文來自於蓋世汽車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wtJXc3IBfGB4SiUwi0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