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市南區檢察院辦理一起涉防疫物資詐騙案

2020-02-28     宿州市人民檢察院

山東青島市南區檢察院辦理一起涉防疫物資詐騙案

作者:郭樹合 周慧 馬玥 新聞來源:正義網



  2月25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涉防疫物資的詐騙案提起公訴。

  據悉,2月11日,被告人桑某某(男,19歲)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網友發布求購口罩的信息,遂編造自己手中有口罩並有額溫槍購買渠道的謊言,後以先支付貨款為由,詐騙受害人人民幣26.5萬元,贓款用於網絡賭博及償還個人債務等。

  2月14日,市南區公安機關對被告人桑某某立案偵查,次日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接案後,該院第一時間指派第一檢察部檢察官提前介入該案,與公安機關辦案人員交流情況,詳細查閱案件材料,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完善證據鏈條。

  2月21日,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將本案移送審查起訴。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檢察官立即電話告知犯罪嫌疑人訴訟階段及各項訴訟權利義務。2月24日,檢察官書面審查全案證據後,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在線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律師意見。之後,檢察官根據本案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提出量刑建議。

  犯罪嫌疑人桑某某在辯護律師的見證下,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隨後,檢察官與法院溝通,確定此案適用速裁程序辦理。

  2月25日,鑒於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該院以被告人桑某某涉嫌詐騙罪向市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w_uTiXABgx9BqZZIEPP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