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還有二十多天就來啦,
春聯、年貨等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準備,
但煙花爆竹是不能隨心所欲燃放的哦!
下面和小編一起看看臨潼的具體要求吧~
煙花爆竹禁銷禁放區
臨潼城區東二環以西、桃園北路以南、行者路以東,秦唐大道西至姜溝立交沿線、驪山景區、療區以北和重點防火單位周圍200米以內為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銷禁放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劃重點,這些地方全年都禁銷禁放!!!)
禁燃時間
臨潼區行政區域內,春節至元宵節期間(2020年1月24日-2月8日)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遇重大節慶活動需要組織燃放焰火的,須經公安部門許可,並在指定地點、規定時間內燃放。
酒店、賓館等經營活動
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應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處罰規定
對違反本公告規定,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熱線
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本公告相關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熱線:「110」報警電話、「12369」環保熱線。
都記住了嗎?複習一遍!
太棒了太棒了!
公告原文如下
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根據《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按照西安市2019年鐵腕治霾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要求,現就我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設立煙花爆竹禁銷禁放區,臨潼城區東二環以西、桃園北路以南、行者路以東,秦唐大道西至姜溝立交沿線、驪山景區、療區以北和重點防火單位周圍200米以內為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銷禁放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否則由公安、安監等部門依法查處。
二、臨潼區行政區域內,春節至元宵節期間(2020年1月24日-2月8日)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遇重大節慶活動需要組織燃放焰火的,須經公安部門許可,並在指定地點、規定時間內燃放。
三、公安、城管、宣傳、應急、民政、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交運、教育、消防、供銷等區級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要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確保禁銷禁放工作落實到位。
四、區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黨員幹部和廣大職工要帶頭嚴格遵守本公告,並做好宣傳工作,不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在全區範圍內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良好氛圍。
五、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應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六、對違反本公告規定,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本公告相關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熱線:「110」報警電話、「12369」環保熱線。
八、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編輯:噗瞳
審核:程方 王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wCNZVG8BMH2_cNUg7VM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