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大鬧首都機場安檢中心還推搡民警,結局令人舒適

2019-10-16     北京政法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的安檢大廳里,一名旅客在過檢時被安檢人員發現在其右手藏匿著一個打火機。隨後,首都機場公安局東航站區派出所的民警趕到了現場。

面對民警的詢問,女子李某態度囂張,謊稱自己是為了抽煙方便才在安檢時用手攥著打火機,沒想到被安檢員發現了。民警正要繼續追問過程,哪知到李某突然搶走了打火機,並推搡民警。

眼見民警要將她傳喚到所內,李某開始賴著不走,民警無奈只得將其強制帶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攜帶或者交運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物品。

李某最終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警方行政拘留。

幾天後,同樣也在T3航站樓內,一名男子因為錯過航班與工作人員吵了起來,民警趕到現場後,他仍舊不依不饒。

張某的情緒非常激動,在現場大吵大鬧,完全無視民警的詢問,甚至辱罵民警,民警苦勸了一個小時,張某依然罵個不停,隨後民警將張某傳喚至派出所。

據了解,根據《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務、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礙、阻礙,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到侮辱、貶損。

最終,張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機場警方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來源:法治進行時微信公眾號

編輯:郜蕾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w5i40m0BMH2_cNUgBxV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