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究竟是否需要確認?
如果想修改信息要如何操作?
一起來看看吧!
政策繼續享受「七提醒」
一、我2019年已經在單位辦理過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在單位辦理,該怎麼辦?
答:如您2019年已享受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並需要2020年在單位繼續辦理扣除,您需根據政策享受條件並結合明年您的實際情況,在今年12月份及時關注前期填報信息的變化情況;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進行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您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對您及時、準確享受政策甚至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二、我今年已經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麼還要在12月份予以關注?
答:您今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據今年情況填報並享受政策的;如相關情況發生變化,您需要及時據實更新。在歲末12月份提醒您關注這些信息,也是請您結合明年實際情況,確定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變化;如有變化,需要您及時調整、修正。為簡化操作流程、切實減輕辦稅負擔,稅務機關已預填好相關信息,您只需通過手機APP、網頁等渠道查看並修正相關信息即可。
三、如果我未及時關注並修正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會對我有什麼影響?
答:如果您未能及時關注、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能會對您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比如,如您的任職受僱單位發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僱單位將無法獲取您的相關信息並據以辦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而不進行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享受,還可能影響您的納稅信用。
四、2019年我是通過填寫電子模板方式報送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我要修改明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相關信息,該怎麼辦?
答:為便於您更便捷、準確享受政策,我們推薦您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對您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修改;前期您填報的信息已經預填並可通過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將前期電子模板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列印出來,修改並簽字後交給單位,單位可據此為您辦理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五、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填報,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您需要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並在單位發放最後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餘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時間上來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六、如果我12月份補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享受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已填報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您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站相關介面,選擇「使用此前數據自動生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信息」功能,並點擊「一鍵確認」完成確認;如果相關信息沒有變化,即便您沒有進行上述操作,系統將在明年繼續按您填報情況自動為您辦理扣除。
七、如果我今年沒有但明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該怎麼辦?
答:如您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您可以通過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進行填報。
信息填報易錯「九提醒」
提醒一: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項目,父母雙方的扣除比例應符合政策規定標準。
相關政策: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提醒內容:您需要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雙方填報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過100%。
提醒二:夫妻雙方非婚前分別購買的住房,只能選擇一方扣除住房貸款利息。
相關政策: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確認其住房是否為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如果屬於婚後購買的,只能選擇一方扣除;如果屬於婚前分別購買的,需與配偶溝通確認扣除方式。
提醒三:納稅人填報的贍養老人項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計扣除金額要符合標準。
相關政策: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於約定分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各自填報的贍養老人扣除金額之和不超過2000元,且每人分攤額度不超過每月1000元。
提醒四: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納稅人只能選擇一處扣繳義務人扣除。
相關政策: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處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檢查是否存在同一項目多處扣除的情況,如果存在應當及時作廢多餘的扣除項目。
提醒五:納稅人與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關政策: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納稅人與其配偶不能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相關政策: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方式,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納稅人應當確保填報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信息準確。
相關政策:納稅人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檢查填報的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信息是否與其身份證件上記錄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納稅人填報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享受扣除。
相關政策: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填報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的,應當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並檢查填報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准)時間等信息是否與證書保持一致。
提醒九:納稅人填報學歷繼續教育的,應當為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相關政策: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接受繼續教育類型應當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教育,比如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同等學歷申請學位、網絡大學等可享受學歷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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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縣稅務局
文字:唐曉良
編輯: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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