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好吃嗎?從很多資料上看,以及很多吃過野味的人現身說法告訴我們:野味這玩意不好吃。清代文學家李漁在《隨園食單》里告訴人們:「野味之遜於家味者,以其不能盡肥;家味之遜於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就是說,野味不如家味肥,家味不如野味香,但是他又告訴人們:「飲食之道,膾不如肉,肉不如蔬。」野生動物大部分長得皮糙,因為皮糙,對手才咬不動它,被銳器扎到才不會受傷。野生動物只是肌肉纖維更發達,肌間脂肪更少,這樣才能跑得更快,甩開他們的天敵,這也導致野生動物普遍口感較差。所以,野生動物大部分臭味熏天,身上往往還帶有毒素,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那些想吃他們的動物,下不了嘴,甚至被熏暈。人類是以採集和狩獵起家的,作為頂級獵食者,任何可食用的動植物,都經過了幾千年人類的馴化,成為寫在食譜里的美味,而那些沒有進入食譜的,只會又難吃、又有毒。
為了阻止人們吃野味,自古以來勸阻就沒停止過。唐朝《女孝經》記載:楚莊王沉迷遊獵,喜好野味,不理朝政,他的夫人樊姬拒吃野味,還勸阻楚莊王不要再吃野味了,野味皮糙肉厚,臭氣熏天,對人體不好,而且荒於朝政。楚莊王幡然醒悟,為之罷獵。一千多年前的女子覺悟那麼高,還勸阻丈夫放下弓箭,不能不說是個令人敬佩的奇女子。元朝《飲膳正要》記:吃野味易中毒,因為「禽獸變異」之故也。元朝還有個孔克奇在《至正道義》裡面向人們警示:在飲食上「不食野味、不聽淫聲、不視惡色」,尤其別吃那些糟辣之物,所謂糟辣之物指的就是:鹿、狐、玉面狸、斑鳩、孔雀等。明代養生家高廉明更是反對食野味,他認為「溝壑野味,攜帶巨毒,食之無救。」顧炎武在《昌平山水記》記:洪熙元年四月,守居庸關的沈青將軍向皇上獻黃鼠,稱之為美味。本想討好,卻遭訓斥:「受命守關,當練士卒,磨利器械,獻鼠何邪?」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里就總結了一大堆不能吃的野味:孔雀肉味咸、涼、有小毒,人食其肉者,自後服藥必「不效」;鴛鴦雖然好看,同樣「肉味咸、涼、有小毒」,食後頭疼、可變成終身疾病;野馬「肉味辛、苦、冷、有毒」,多吃會「生瘡患痢」。熊肉雖然沒毒,但「有病的人不可食」,否定了民間所謂「吃啥補啥」的說法。
從營養的角度講,野生動物和家養動物的差別微乎其微,食用珍稀野生動物,既不能延年益壽,不能青春永駐,而且是害遠遠超過益。伊波拉病毒在非洲暴發的起因,就是因為當地居民食用了附近森林裡的靈長類動物,果子狸更是非典的元兇。這次新冠肺炎病毒,據專家講,由蝙蝠攜帶有七種冠狀肺炎病毒,先是傳播到野生動物身上,人吃野味後再擴大傳播到人群。可見這是本不該吃,甚至要付出生命代價的野味!
本文首發於2020年2月29日《團結報》7版
作者 : 漁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