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都!她,貪吃豬肉進了拘留所……

2019-11-09     在那櫻花季節

隨著豬肉價格高漲

不少人「望豬興嘆」

大多數人都期盼著豬肉價格早點降下來

最好能有免費的豬肉吃

這樣就不用為豬肉而發愁

下面這名婦女

也和大多數人一樣的想法

想吃免費的豬肉

但是

卻吃進了拘留所

到底怎麼回事呢?

11月4日上午9時

于都縣公安局梓山派出所接到群眾李某報警稱

其買的豬肉、魚等菜放在摩托車後備箱不見了

接報後

民警立即前往現場開展調查

通過走訪調查

將嫌疑鎖定在吳某身上

民警隨即趕往吳某家中

當快到達吳某家中

恰巧碰到了吳某騎車回家

民警立即將其攔下盤查

並在其電動車後備箱內

發現了被盜的豬肉、魚等

於是

依法將吳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

經查

吳某在圩鎮買完菜後

路過李某的摩托車旁時

無意間看到摩托車的後備箱沒鎖

一看裡面裝滿了豬肉、魚等菜

想到最近肉價很高

於是便動了偷盜的邪念

目前

吳某因盜竊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為了區區幾斤豬肉

卻走上了違法的道路

實在是不值得!

如果想吃豬肉

可以自己賺錢買

自己買來的

可能還更香哦!

再說,豬肉貴

可以換吃魚肉、雞肉等

或者少吃肉

何必貪圖這蠅頭小利

最終卻被拘留

真的是得不償失!

普法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不要以為偷豬肉就是小事

然而,其性質卻是盜竊

同樣是違法行為!

警方提醒

請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做好日常防範工作

不給任何人可乘之機

同時

也再次鄭重提醒少數不法分子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u3lDUG4BMH2_cNUgGu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