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氣安全「十不准」
1、無證電工不准安裝電氣設備。
2、任何人不准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3、不准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不准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啟動掛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斷器的電氣設備。
6、不准用水沖洗和揩擦電氣設備。
7、熔絲熔斷時不准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8、不准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未辦任何手續打樁動土。
9、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未脫離電源前不准接觸觸電者。
10、雷電時不准接觸避雷器和避雷針 。
二、起重作業「十不弔」
1、超過額定負荷不弔;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弔;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4、行車弔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弔;
5、歪拉斜掛不弔;
6、工件上站人或物體上浮有活動物的不弔;
7、氧氣瓶等具有爆炸性物體不弔;
8、帶稜角缺口未整好不弔;
9、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
10、違章指揮不弔。
三、電焊氣割「十不准」
1、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業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裝過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進行徹底清洗、未進行可燃濃度檢測,不焊、割。
4、在容器內工作無12伏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不焊、割。
5、設備內無斷電,設備未卸壓,不焊、割。
6、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乾淨,不焊、割。
7、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割。
8、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區內未採取安全措施、未辦理動火手續,不焊、割。
四、高處作業「十不准」
1、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深度近視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無人監護不准登高;
3、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紮緊褲管時不准登高作業;
4、作業現場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大雪、大霧不准登高。
5、腳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8、攜帶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不准登高。
10、光線不足不准登高。
五、施工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爬腳手架和坐吊籃上下;
2、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和赤腳 施工;
3、 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戲和吵鬧;
4、 不准酒後作業和帶病施工;
5、 不准非機械工任意開機;
6、 不准非電工搭接電線;
7、 不准在外架和樓板上超載和集載;
8、 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拋物;
9、 不准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在工地施工;
10、 不准違反任何安全施工紀律和條例。
六、施工質量「十不准」
1、嚴格按圖施工,不准隨便更改。
2、每一部分項工程進行班前交底,不准無交底施工。
3、各分項工程必須實行自檢、互檢、抽檢,不合格者,不准進入下道工序。
4、主要隱蔽工程施工時,施工員必須現場監督,不准隨便離開。
5、不合格的材料,不准運進工地使用。
6、砂子,碎石沒有過篩,沖洗,不准使用。
7、水泥、鋼材,磚等建材,未經化驗或試驗,不准使用。
8、嚴格材料配合比,不准施工現場不計量。
9、砼施工時,不准在鋼筋上行走或推車。
10、不准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無任何勞動保護的人中不准進入施工現場。
七、施工現場「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進現場。
2、酒後和帶小孩不准進現場。
3、井架等垂直運輸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准打鬧。
6、電源開關不准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准操作機械。
7、無防護措施不准高空作業。
8、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准吊裝,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准吸煙。
10、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九、安全用電「十不准」
1、不准在高壓電線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壓線造成用戶死亡。
2、不准在電線下面蓋房、栽樹、種爬蔓莊稼和堆入柴草,防止發生火災及人身觸電。
3、不准拾撿斷落的電線和拆切拉線、地線,防止觸電。
4、不准在電桿下面挖坑取土和在電桿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杆斷線以至人畜觸電。
5、不准上變壓器台、爬電桿、拉線、防止觸電。
6、不准在電線下面放風箏、上杆掏鳥和往變台、電線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彈打鳥,防止損壞電氣設備和觸電。
7、不准在電線上懸掛各種鐵器、家具以及乾菜等物品,特別是晾衣鐵線要與電線保持距離,以防磨破電線時電傷人。
8、不准在架空線下揚鞭,社員抹房勿碰電線,拖拉機耕地勿碰拉線,以防觸電。
9、不准私拉亂接電燈等一切電氣設備,村民用電申請,安裝修理找電工。
10、不准私設電網和用電打漁,要杜絕一切竊電行為,對違者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