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元旦焰火晚會期間,這些區域禁飛無人機

2020-01-01     無人機網

今日,長沙市公安局發布通告稱,橘子洲元旦焰火晚會期間,將加強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在相應城區上空設立臨時管制區,對無人機等航空器進行臨時性飛行管控。

該通告稱,2020年1月1日晚,橘子洲公園將舉行焰火晚會,為維護晚會期間我市城區低空空域安全及公共安全,確保燃放工作順利進行,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關於加強「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規定,決定自2020年1月1日18時起至2020年1月1日21時止,在城區上空設立臨時管制區(芙蓉路、南二環、西二環、嶽麓大道和三一大道的合圍區域),對無人機等航空器進行臨時性飛行管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進行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對於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應當經軍隊、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該通告所稱「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於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航空器。

警方提醒,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自覺遵守該通告規定,主動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門做好「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持有人信息的登記管理工作;對於違反該通告的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空軍、民航等有關部門予以查處。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航空器,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驅離和反制等措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航空器持有人,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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