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強拆,如何賠償?

2020-08-06     沈玉潮律師

原標題:河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強拆,如何賠償?

河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強拆,如何賠償?

前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了河南宅基地上房屋被強拆,如何賠償的相關規定,今天接著為大家分享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強拆如何賠償的相關規定。

第一,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僅強拆程序違法,如何賠償?徵收主體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後經過法定期限被徵收人沒有申請行政複議,也沒有提起行政訴訟的,徵收主體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申請司法強拆而直接強拆了被徵收人的房屋。這種情況下的強拆違法如何賠償,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意見,賠償請求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房屋價值損失的,法院可結合違法拆除房屋的目的、賠償請求人實際損失情況等因素,在徵收補償決定確定的房屋價值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原則上在百分之十以內。

第二,沒有經過評估,作出的補償決定違法,房屋被強拆的,如何賠償?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各方提交的證據均不能證明房屋客觀價值的,原則上應將賠償案件一審立案日作為評估基準日,通過委託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損失。當事人各方提交的證據均不能證明房屋客觀價值,但可以通過評估確定房屋價值,經一審法院釋明,賠償請求人不同意評估的,可以判決駁回其對房屋價值損失的賠償請求。不能評估的可以參照周邊同類房屋交易平均價格確定房屋價值損失。

第三,違法拆除國有劃撥土地上房屋的,如何確定房屋價值損失?國有劃撥土地上合法房屋被違法拆除,確定房屋價值損失時,參照國有出讓土地上房屋處理,但原則上應當扣除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價值。

第四,「住改商」房屋被違法拆除後,賠償請求人能否獲得停產停業損失?根據河南省高院的指導意見,房屋產權登記為住宅,實際用於經營,房屋被違法強制拆除後,賠償請求人主張賠償經營損失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賠償請求人能夠提供合法的營業執照以及6個月以上納稅證明的,法院會參考類似補償標準判決賠償適當的停產停業損失。

第五,申請人不能後證明室內物品損失時,如何賠償?我們知道,在實踐中一些徵收方在強拆時沒有對屋內物品進行清點、整理,直接強拆了房屋。被拆遷人由於不懂法沒有錄像、拍照,無法證明自己的損失。這種情況下,根據河南高院的指導意見因賠償義務機關的原因導致賠償請求人無法對室內物品損失舉證證明,賠償義務機關在拆除房屋時亦未拍照、錄像、依法進行財產登記等,導致室內物品損失無法查清的,賠償請求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符合日常生活所需且未超出市場價值的室內物品損失的,應予支持。

以上是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強拆申請賠償的相關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河南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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