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繼承法:這2種人無權繼承老人遺產 親生的也不行

2019-11-03     南大港普法

相信大多數人對於遺囑這件事情還是特別看重的,對於我們中國人來說,很少人在自己臨死之前會立遺囑,因為這件事情在我們中國人的眼裡面是一件特別不吉利的事。但是很多家庭都會因為遺產的問題而產生矛盾,我們經常會在一些新聞裡面看到兄弟兩人爭遺產的事情。

一般的情況下,如果有遺囑的話,那麼財產問題都會按照遺囑進行分配,如果在老人死亡以後沒有立遺囑的話,那麼就會按照我們國家的繼承權來進行分配。但是有兩種情況,繼承權被剝奪無法獲得遺產不說,還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第一種人:篡改遺囑

一般遺囑這個東西,在老人去世之前就會提早立好,在老人去世的時候就會公布出來,一般這種遺囑都會交給律師,或者是專門的人進行保管。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電視裡面說到篡改遺囑這件事情,在生活中,也有一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也去篡改遺囑裡面的內容。

大多數人都覺得遺囑這個東西就算改了也不會被發現,但是這種情況一旦被發現,不僅一分財產都獲得不了,還會付出一定的法律責任。篡改遺囑的人是沒有辦法繼承老人遺產的,一旦查出,連分配給自己的那一部分也會被沒收。

第二種人:殺害繼承人

其實在我們這個社會上,有太多我們意想不到的事情了,有很多人在急用錢的時候,很有可能會對自己身邊的人下手。也有一些人特別的貪婪,他想要獨吞所有的遺產,這個時候只需要殺害繼承人,就可以剝奪繼承的權利了。

我們大家都知道殺人是犯法的,一旦查到以後一定會坐牢,如果繼承人殺害以後,自己占有所有的遺產是,被查到以後,只要有證據,就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同時自己扣手段爭奪來的遺產也會被沒收,這種人是不可以繼承遺產的。

遺囑這個東西大多數都是由當事人在清醒的條件下簽訂完成的,如果制定遺囑的人,在受欺騙或者是脅迫等情況下制定的遺囑時,那麼這份遺囑就會失去相應的法律條件,對這份遺囑也不再受法律保護了,最後直接會按照第一繼承人的順序進行財產比例分配。

2019年繼承法:這2種人無權繼承老人遺產,親生的也不行!相信很多人對於遺囑的繼承法還是有一定了解的。當老人去世以後,我們如果想要繼承遺產,需要辦理各種各樣的手續,同時國家也會收取一定的稅費,然後才能拿到這一部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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