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應急管理局8月12日發布事故快訊,2019年8月10日9時許,南通邦盛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工人在巢湖市安徽居巢經開區新華龍府二期項目32號樓外牆粉刷時從腳手架上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來源 合肥市應急管理局)
在高空工作時,應要先做好哪些安全措施呢?
按照國標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
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跟據建築業特點,可能墜落的地面高度大於或等
於2M;也就是說不論在單層、多層或高層建築物作業,即使在平地,只要作業
處的側面有可能導致人員墜落的坑、井、洞或空間,其高度達到2M 及其以上,
都是高處作業。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項目有:腳手架搭拆、外牆粉刷、
外牆塗料、井字架及塔吊安拆等。高處作業,當墜落時就有可能會造成重傷、
殘疾或甚至死亡。因此,加強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致關重要的。
一、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是為控制或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防止發生人身傷害
事故而研究與應用的技術;是改善生產設備,控制因素不安全狀態,預防
與消除危險因素對人產生的傷害的科學武器和有力的手段。安全技術的基
本任務包括:分析生產過程中引起傷亡事故的原因,採取各種技術措施。
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重點解決具體的生產活動中的危險因素的控制,
預防與消除事故的危害;在生產過程中發揮預防事故和減少損失的作用。
在採取安全技術措施時,應遵循預防性措施優先選擇,根治性措施優先選
擇,緊急性措施優先選擇的原則,以保證採取措施與落實的速度。
二、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凡是進行高處作業施工的,應使用腳手架、平台、梯子、防護圍
欄、檔腳板、安全帶和安全網等。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所用的安全
設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殊工種
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技術
交底。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按規定對作
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教育。
3、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驗,合格後方可上崗。項目部應為作業人
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個人防護用具,作業人員
應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
4、項目部應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誌掛於施工現
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5、高處作業所用工具、材料嚴禁投擲,上下立體交叉作業確有需要
時,中間須設隔離設施。
6、高處作業應設置可靠扶梯,作業人員應沿著扶梯上下,不得沿著
立杆與欄杆攀登。
7、在雨天應採取防滑措施,當風速在1.8m/s 以上和雷電、雷雨大霧
氣候條件下,不得露天高處作業。
8、高處作業上下應有聯繫信號或通訊裝置,並指定專人負責。
9、高處作業前,工程項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進出行
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
施的,應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組織質安部驗收,經
驗收合格後方可實施。
三、高處作業時應注意事項
1、發現安全措施有隱患時,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必要時停止
作業。
2、遇到各種惡劣天氣時,必須對種類安全設施進行檢查、校正、修
理使之完善。
3、現場的冰霜、水、雪等均需清除。
4、搭拆防護棚和安全設施(包括搭拆腳手架、井字架、塔吊),需
設警戒區、有專人防護。
四、安全教育與訓練
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能增強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
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的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
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完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
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做到嚴肅、嚴格、嚴
密、嚴謹,講實效。
1、管理人員必須先教育;管理人員指公司質安部及項目部安全管理
人員。目的是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安全工作
好與壞關鍵在於管理者,在於管理者的安全意識強不強。因此
管理人員首先要自覺接收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法規、知識,提
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崗位教育;新工人(特別是臨時性、短期施工作業人員不能忽視)、
調換新工作崗位的工人和生產實習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
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教育合格後才准進入生
產崗位,不合格的必須經補課、補考合格。對新工人的三級安
全教育情況,要建立檔案。
3、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和訓練;對於建築業,架子、電氣、起重、
機械操作、焊接、司爐、車輛駕駛等都屬於特種作業。這裡要
提的是針對有高空作業的特種作業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機械操
作人員(井字架及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員),除一般性的安全
教育外,還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教
育訓練,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准上崗作業。上述工種
持證率必須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