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筆是刀,最早的書寫是刀刻,最早的書寫對象是文而非字

2019-11-22   蔡氏意學

現代的人們會想當然地認為,筆是寫字的工具,因此筆應該出現在文字之後。就中國而言,最早文字是商朝甲骨文,因此,商朝之前不可能有筆。實際上,在中國歷史上,不僅是先有筆後有字,而且筆的出現比字要早的多。早多少,應該早3000多年。

為什麼筆比字能夠早3000多年,原因在於,中國的筆最初並不是用來寫字的,而是用來寫契齒文。準確地說不是寫,而是刻。當然,最早的寫並不是用墨水在紙或竹簡上寫,而是在小木片上刻。因此,最初的筆就是刀。

《周易 繫辭》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最早的筆就是用來刻寫書契的。結繩和書契是契約的兩種原始形態,結繩最早,書契次之,兩者機制基本相同。結繩是一對打有繩結的繩子,書契則刻有契齒文的一對小木片。

但是後人卻往往這個書契錯當成字,包括寫《說文解字》的作者許慎。他說:「黃帝之史官倉頡……初造書契。……。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

在這一段話中,許慎犯了三個錯誤。第一個錯誤,混淆了文字與書契,把書契錯當文字;第二個錯誤,混淆文和字,他所說的文和字其實都是字,文只是更早期的字。他對字之前的文一無所知;第三個錯誤,他錯誤地認為書就是書寫文字,而且認為書寫的材質是布帛。其實最初的書寫並不是寫字,而是書寫字之前的文,即契齒文。而且書寫的材質並非布帛,而是木片。即便是字,最早的材質也非布帛,而是甲骨和鐘鼎,甲骨文和金文被書寫在甲骨和鐘鼎上。

大家務必清楚這一點:最早的筆是刀,最早的書寫方式是刀刻,最早的書寫材質是木片,最早的書寫對象是契齒文、文。

對最早的筆是刀,即便是現代漢語依然保留了一些痕跡,比如「捉刀」、「刀筆吏」,「筆削」,這些詞語中的「刀」其實就是筆,「削」其實就是寫。

廣義上說,文可以指一切的表達符號,字當然也是文。但是狹義地看,文是指獨立而純粹的文。什麼叫「獨立」而「純粹」?這些相對語言而言。獨立而純粹的文與語言無關,相對語言完全獨立,並不是表達語言的工具。但是字則不然,現代意義上的字,即白話文,是完全的表達語言的工具。

既然契齒文作為文並不用來表達語言的,不是語言的工具,那麼它又是用來表達什麼的,又是什麼的工具?答案是,它是用來表達道的,是表達道的工具。這就是所謂的「文以載道」。

現代人會將「文以載道」中的「文」狹隘地理解成文章。其實最初的文並非文章,甚至也不是組成文章的字,而是字之前的文。字之前的文就是契約,就是結繩和書契,或者是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文以載道就是契約載道,契約符號載道。

而最早的筆則是刻寫契齒文的,刻寫契約符號的,當然也是刻寫道的。因此,中國最早的筆,以及最早持筆進行書寫的人,都擁有著崇高的地位,是道、道義的代表。

文和字之間的連續性體現在,甲骨文的字形結構直接借用了契約符號。契約符號都是基於結繩或書契流程的符號,包括結繩符號、書契符號、大人符號,以及結繩和書契所共用的流程性符號。這樣的符號一共有100多個,這是甲骨文的基本字形結構,構成甲骨文的基石。

上面這張表是摘自書契符號,都是與筆有關。通過解釋這些甲骨文,就可以復原「文時代」的有關筆的信息。

甲骨文「尹」的字形就是手持筆,那根長長的豎線就是筆。尹就是刻寫書契之人。那時刻寫書契,並非單純地技術工作,而是作為契約中介的一部分。但是,契約中介並非一般人所能承擔的,而都是道德和義理水平很高的人,這些人被稱之為「大人」。

這張表摘自大人符號列表。甲骨文「大」,很像一個人形,但是卻不讀人,而讀大。甲骨文的「大」本來是指大人的大德。大人在外形上與一般人沒有不同,但是他們的德很大。「大」子所象的不是大人之外形,而是象的大人之內在的德。因此,我說甲骨文是「象德文字」。象內在的德,即象內在功能和屬性,而非象外在的形,才是甲骨文的造字基本原則。

在甲骨文無論是是大字作為一個基本結構,在其他字例中出現,其意思都是指大人,而非指一般意義上的人。「大」不是一個象形字,而是一個象德字,象的是大人之德、大德。記住這一點非常重要。請參考大人符號列表的第一行。

大人的主要職責是契約中介,這一功能就體現在甲骨文「儒」字上。儒的本字是需,更準確地說,儒、需在甲骨文時是一個字的兩個義項,春秋之後才由其甲骨文母字孳乳為兩個字。這個甲骨文母字的字形為一個大加兩側的四點,一側有兩點。

將這個甲骨文字形釋讀為儒、需的是著名歷史學家徐中舒,他也是《甲骨文字典》的作者。他依據的是字形演變的鏈條,列出了從該甲骨問字形到需的現代字形之間的完整演變鏈條。更重要的是,這一解釋符合《五經》義理,也符號中國上古史的實際。只是很遺憾的是,徐中舒正確確定的儒的甲骨文字形,但是卻錯誤理解的其字形含義。

在甲骨文中,水字,尤其是作為字形基本結構的水字符號,也是象德文字,所指的不是物理意義上的水,而是水的重要屬性,即水之德。那麼水的重要屬性是什麼?即水之德是什麼?是遵循、順應,對河道的遵循和順應。因此,甲骨文字形結構中的水字符號,一般都是指遵循、順應。

「大」字兩側分別有兩點,其意思就是,大人做為契約中介,位於契約雙方的中間,而契約雙方對大人是遵循、順應的。因此,儒的甲骨文本字的字形意思就是,被契約雙方遵循的大人,而大人則代表著道義、道。或者更簡單地說,儒就是大人。

但是,徐中舒卻象形原則,把甲骨文儒的本字字形中的水字符號看成了物理的水,將這個字字形的含義解讀成洗澡的人。這是錯誤的、庸俗的。

甲骨文「尹」也是作為契約中介的大人,當然也是儒。只是,「尹」更側重大人、儒的一項基本職能:替契約雙方書寫、刻寫書契。

甲骨文「夾」、「亦」的字形都是在描述大人作為契約中介的角色。甲骨文「夾」是現代的「俠」、「夾」等字的母字。「俠」含義與儒基本差不多,都是在人民之間執行道義的人,只是這個字越來越民間化,後來發展成為「武俠」。而儒則是官方化,都是政府官員。

甲骨文「夾」的字形比儒更直接地說明的大人的契約中介角色,其字形就是大字兩側分別一個人。大是大人,人是契約雙方。甲骨文亦的字形則是大兩側分別有一點,是在描述大人對契約雙方的平等對待:對左方那樣,對右方也那樣。

作為契約中介的大人,是依靠其道德、道義的威望和水平,義務地來為契約雙方提供評理服務的。通過大人的評理,使契約雙方消除分歧、糾紛,達成共識,最終實現契約的簽訂和執行。因此,大人在結繩和書契時代,承擔著保障契約秩序的實現和運行的功能,是中國文明早期的政治家和知識分子。

在政府出現前,中國社會就存在良好的契約秩序,而這些秩序的基石則是作為契約中介的大人。政府在中國的萌發是從五帝時期開始,至堯舜時代成型。因此,五帝之前的三皇時代,就是一個無政府的契約時代,也可稱之為結繩時代。而這個結繩時代,也可稱之為「大人時代」,「儒時代」。社會秩序是靠以結繩和書契為形態的契約來維護的,而契約的保障則是大人、儒、俠、尹。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周易 繫辭》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老子說:「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結繩而治就是契約而治,也是大人而治、儒治。

作為契約中介,大人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為契約雙方刻寫書契,因此,大人也叫尹。尹的甲骨文字形就是手執筆。這裡的筆其實是刻刀,在書契上刻寫契齒文,是刻文,而非寫字。

「君」的甲骨文字形是尹加口,口的意思是大人的話,即大人為契約雙方的評理。君就是君子,其實也是大人、尹、儒、俠,只是字形更強調其評理的功能。

甲骨文聿是在尹的基礎派生而來,僅僅在尹所持的筆上加了倒V符號,應該是指代所刻寫契齒文。甲骨文聿則是現代漢字「律」、「筆」、書」、「畫」的母字。也就是說,這幾個字在甲骨文時代是一個字「聿」,春秋之後在獨立分化出來。

大人、尹應刻刀將契齒文刻寫在書契上,書契的材質是小木片,這是中國最早的書寫材質。後來的甲骨以及竹簡都是在書契的基礎發展出來。

當作為書寫材質時,書契還有一個專門的名稱,叫「策」、「冊」。策是個體的,冊則是川成串的。策、冊都是起源於書契,甲骨文時代以及後來的竹簡時代,都進行了借用。

策的甲骨文母字是「朿」,是對一對刻著契齒文的書契的描述。由於契齒文很一排魚刺,因此,從「朿」中不僅派生出了「策」,還派生出了「刺」。策、刺的甲骨文母字都是朿。

實際上,進一步深入研究可以發現,「策」的核心義項實際上就是指一根根的契齒,即一根根的刺。這些刺實際上是數字符號,指代契約所涉及財產的數量。因此,策的另外一個重要義項就是數。現代很多文字研究者,認為策之所以是數,因為策是計數用的小木棍,這是錯誤的。策不是木棍,而是書契的契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