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日從青海省公安廳獲悉,青海確診病例苟某因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現已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西寧市湟中縣李家山鎮漢水溝村村民苟某,長期在武漢務工,近日返寧後,拒不執行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關於「重點地區人員需向社區(村)登記備案,並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歸寧日期信息,對自己已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且多次主動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特別惡劣的是,苟某有意隱瞞其子與其一同從武漢返寧的事實,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動,並密切接觸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苟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青海省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現苟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據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消息,截至1月31日24時,青海省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9例,重症病例1例。
警方提醒,當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廣大人民群眾需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切實對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與健康負責。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