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工商,稅務異常處理

2019-07-22     騰博國際羅先生

深圳公司異常有工商和稅務兩種情況,前者是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記為企業經營異常狀態,後者是被稅務部門列為非正常戶,不管是工商還是稅務的異常都直接影響企業正常經營,而且不解除的話異常狀態會永遠存在,下面我們來看三種常見的企業異常情形,都有哪些不良影響?



年報未申報

深圳公司不申報年報的後果有哪些?

1.移出異常需要交納罰款。按照《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和有關文件的規定:企業連續兩個年度未按規定年報的,處以5000元罰款;連續三個年度以上(含三個年度)未按規定年報的,處以10000元罰款!並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不良記錄終身跟隨企業。企業未按時進行工商年報的,將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即使移除異常之後,隨時可以查看到這條異常的不良記錄;

3.久置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異常記錄將一直若滿3年企業還未移出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名單;

4.影響公司負責人信用。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後,企業將不能貸款、投資、出入境、參與招投標、政府採購等,嚴重影響個人發展;

5.限制設立公司及任職。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後,企業法人等在進行註冊新公司、經營、從業任職資格等將被限制。

工商異常

企業被列入異常名錄的後果是什麼?

1.繳納行政處罰罰款。未按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登記機關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信息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登記機關限期改正,並可以對違法企業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2.不得擔任法人和企業負責人。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異常企業會面臨行政部門聯合懲戒。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註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商事主體和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採購、取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工作中,會被行政部門聯合懲戒。



稅務非正常

被稅務部門列為非正常戶的影響有哪些?

1.罰款。企業逾期未申報,稅務局根據逾期的天數處以罰款。

2.不能開票。非正常戶納稅人不能購買稅控盤、票種核定;企業不能開發票,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3.不能正常申報稅。非正常戶不能網上提交財務會計制度備案,必須要去現場做備案,否則不能申報財務報表,不能正常申報稅。

4.關聯公司受限。非正常戶企業其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申報稅及辦理其他業務;例如某企業為非正常戶,那麼該法人名下的其他公司的涉稅事項都受限。

5.影響信譽。企業稅務非正常將影響法人信譽以及公司的信譽級別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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