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公開緝捕這些網上逃犯

2019-10-28     臨沂公安

高新區公安分局

關於公開緝捕網上逃犯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給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簡稱「在逃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前自行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二、由於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司法機關投案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案。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的,視為自動投案。

三、在逃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四、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懲處。任何人不得為在逃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者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員情況、信息的公民,都有義務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司法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依法予以保護和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崔景亮,男,53歲,臨沂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湖西崖東村人,2003年5月因涉嫌故意殺人案在逃。

2、唐甲強,男,37歲,漢濱區朱家灣村人,2004年1月因涉嫌故意殺人案在逃。

3、邵四孩,男,43歲,蘭陵縣磨山鎮松山東村人,2018年因涉嫌非法拘禁案在逃。

4、朱茂銀,男,41歲,臨沂市高新區羅西辦事處官莊村人,2017年11月因涉嫌尋釁滋事案在逃。

5、曾鳳美,女,49歲,福建省壽寧縣鰲陽鎮人,2018年9月因涉嫌組織賣淫案在逃。

6、陸勝國,男,43歲,臨沂市高新區羅西辦事處南白卜村人,2013年1月因涉嫌職務侵占案在逃。

7、姚連成,男,31歲,莒南縣石蓮子鎮大屯村人,2019年4月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案在逃。

8、蘇尚上,男,52歲,新泰市谷里鎮高南村人,2019年7月因涉嫌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案在逃。

歡迎全區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逃犯線索,協助公安儘快將逃犯抓捕歸案;凡提供線索抓獲其中一名逃犯的將視情給予2000元以上獎賞並嚴格保密。舉報人可以自行決定領獎方式。

特此通告

聯繫人:陳警官

舉報電話:0539-8102220

15106690577

高新區公安分局

2019年10月27日

來源 | 高新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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