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男童失蹤遺體在13歲少年木箱中發現:右腿骨被生生打斷

2021-03-11     案件勞聞

原標題:6歲男童失蹤遺體在13歲少年木箱中發現:右腿骨被生生打斷

3月7日,失蹤小孩王藝程的媽媽發文稱,孩子已被鄰居家13歲男孩楊宴一涵騙至家中後,殘忍殺害。後腦勺有鈍器敲打的傷口,面部鼻樑上的皮被剝去,雙手有被綁過的痕跡,左腿膝蓋被鋒利的刀具砍割,即將脫離身體,右腿骨被生生打斷掉在那裡……為什麼做這一切呢?因為兇手要把男童藏到箱子裡。

野外吃過人的熊和老虎通常都要殺死,因為他們已經清楚人類是可以輕易捕殺的獵物。要論智商,13歲的智人就已經高於老虎和熊,這個已經殺過其他智人的智人,在他眼裡更弱小的智人只是獵物,看他這體型,成年後還要更肥碩,這種人可能會發展出比自己弱小就可以欺凌的本能心理,且比13時還要更危險。

這個案子中,當地公安機關也只能對這個13歲的小惡魔收容教育,因為他離十四周歲還差幾個月。 很顯然,讓這樣的殺人犯逍遙法外,不僅對被害人不公平,有損社會正義觀感,而且對社會治安和群眾安全也是巨大的挑戰。 幾十年過去了,現在的小孩子跟幾十年以前已經遠不一樣:營養狀況不一樣,資訊獲取渠道不一樣,智力發育水平一樣,犯罪作案能力不一樣,危害社會的本領不一樣。

想到了陳冠希的一部電影《狗咬狗》,陳冠希從小在柬埔寨被訓練搏鬥、殺人等技巧,以用於各種暗殺活動,這個組織的孩子從小就具備有高於普通成年人的搏殺能力。那麼他們犯罪之後都不會負刑事責任了?細思極恐。

昨天看了《少年的你》,這是我第一次在孩子們的校園霸凌事件,感受到了人性的扭曲和惡意。更感受到用年齡來對某些事情做責任劃分是不科學的。

每個時代不同年齡段的認知、思維包括身體都是不同的,79年的14歲和19年的14歲截然不同,現在的一個10歲的孩子,沒準比當年一個18歲的成年人的發育和認知還高出不少量級。或許未來6歲的孩子就能擁有一個18歲成年人的大腦。

所以年齡只是指標之一而已,跟一個人犯罪後該不該負責並沒有絕對意義上的關係,這將不是一個人惡性犯罪後不用被嚴厲懲罰的理由。畢竟殺人了就是殺人了,跟他是不是14歲有什麼關係呢?

家庭教育很重要,雖然這個13歲的未成年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其監護人要承擔部分責任,這個要根據判決。雖然責任不承擔,但是案底肯定在,從社會層面來說,以後好工作基本無緣。不過,希望以後這類新聞的時候可以多說一些負面的,不然很多人認為未成年違法真的一點事都沒有就不好了,其實長遠來看,影響還是很大的。

至於為什麼對未成年有所保護,隔壁日本是因為少子化情況,社會對未成年寬容度高的每邊。西方國家那邊是未成年心理發育不成熟,不理智,容易衝動的犯下錯誤。國內的法律想要完善還有一些路要走,根本上講,家庭教育以及學校應該普及一些法律常識,畢竟只憑道德對「早熟」的孩子用處並不大,畢竟那個年紀叛逆大於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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