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勇 甄曉霞)井陘縣人民法院立案庭為更好地貫徹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打造全新的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新模式,按照相關法律和規定,積極聯合有關部門開展訴前調解,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搞好訴訟服務,取得較好社會效果,得到百姓的好評。
法院立案庭是通過立案審查,啟動訴訟流程的第一道關口,更是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服務的窗口,一些案件通過訴前化解工作,達到當事人可以不起訴或轉入其它主管部門處理,為審判和執行減輕壓力,使當事人的訴求儘快得到解決的目的。
因此,該庭在進行立案審查登記的同時,把訴前調解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千方百計下大力做好。他們對當事人起訴的民商事案件,一律以「民登」字號予以登記,在正式立案前,除法律規定不予調解的情形外,注意引導當事人對家事、相鄰關係、勞動爭議、交通事故賠償、醫療、物業、消費者債權、小額債務和申請撤銷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等適宜訴前化解的糾紛選擇訴前調解。對於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案件,能本庭調解的則本庭調解,不能本庭調解的,則聯合律師、婦聯、保險、勞動監察和鄉鎮司法所等部門的力量共同調解,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同時,他們還將訴前調解與訴前保全相結合,訴訟前盡力採取保全措施,為調解不成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順利審判、執行奠定良好的基礎。據統計,僅今年以來,該庭就訴前調解民商事案件10多起、調解信訪案件20餘起、訴前保全33起,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餘萬元。
今年9月份,該庭接收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王某欠李某本息26萬元不還,李某曾起訴到法院,進入執行程序後,發現王某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其妻子名下有財產,可李某在第一次訴訟時,未將王某的妻子謝某列入被告(執行程序中謝某也不能作為被執行人採取措施)。為了順利執行此案,李某後又將王某的妻子謝某列入確認糾紛案的被告重新起訴。立案後,立案庭立即對謝某名下的財產進行保全,之後在一個月期限內,立案庭法官多次分別給雙方做工作,最終經過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到10月份,王某及妻子謝某按照協議將這筆欠款全部還清,此案圓滿結案。
某村何某是一個78歲的老農民,2016年給仇某供應石材,被拖欠26萬元長期未還,今年10月份,何某到法院起訴,立案庭接到起訴材料後,根據何某的申請,對被告仇某的財產進行了保全。由於被告與妻子已離婚,其財產均登記在其妻子名下,被查封財產為商鋪,不好變現,同時還有銀行抵押貸款。原告何某的妻子年老多病,且癱瘓在床,急需用錢。立案庭設身處地為老人著想,當即聯合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此案進行訴前調解。經多次找被告及其家屬做工作,原被告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協議,被告現已分4次將拖欠原告的26萬元石材款全部還清,原告何某一再對立案庭法官們的為民情懷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