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內江實行安全生產「黑名單」制,情節特別嚴重者將關閉取締!

2019-10-17     微內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積分達12分的

將被納入聯合懲戒或「黑名單」管理

情節特別嚴重的

將被依法依規予以

關閉取締

10月14日,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室獲悉,內江市近日印發《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積分制管理暫行辦法》,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據了解,《辦法》明確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性活動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範等行為實行量化管理。該《辦法》適用於全市範圍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含新建、改建和擴建),不包括無證非法經營單位。

怎麼記分?

《辦法》指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每次給予記分值為1分;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一般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每次給予記分值為2分;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較為嚴重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每次給予記分值為3分。

其中,生產經營單位出現發生事故後存在拖報、瞞報的,不按規定期限整改安全生產隱患的,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等情形之一的,每次給予記分值為6分。出現被責令停產整頓後擅自生產的、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等情形的,生產經營單位將每次被記分值為12分。

如何處罰?

對生產經營單位1次記分或1個周期內累計記分積分達4~7分的,由縣級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積分達8~11分的,取消當年評獎評優資格,並提請頒證機關依法暫扣相關證照,情節嚴重的,建議由縣級行業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掛牌督辦;1次記分達12分或1個周期內積分達12分的,將納入聯合懲戒或「黑名單」管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予以關閉取締。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aK-120BMH2_cNUg3R1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