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維權小建議,讓您安心選擇安置房!
「說好三年要交房,現在房子交不了,我們應當怎麼辦?」
「安置房都住了兩年,還沒有房產證?心底真的沒底啊!」
「安置房真的是豆腐渣工程啊,剛住兩年的房子又是牆面出現裂縫,又是漏雨!」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發展,征地拆遷補償逐漸成為時下的熱點問題,我國法律規定征地拆遷補償的方式主要有貨幣補償、產權調換以及二者結合這三種方式。然而選擇產權調換或者二者結合的被徵收人卻常常面臨以下的幾個擔憂點。
擔憂點一:安置房遙遙無期,不知何處是我家
李女士是山東省某縣的普通村民,在三年前房屋被徵收拆遷時,由於種種原因選擇了產權調換的補償安置方案,當時徵收方就說要在三年內交房,同時也給了三年的安置補助費,然而,這都快到三年了,還是沒有要交房的任何動向,心裡特別不踏實。
律師意見:如果您是在徵收拆遷過程中,還未簽訂補償協議,則應當仔細審閱拆遷補償協議書。如果對方給的是回遷安置房,審查徵收方對安置房的位置或證件辦理等基本情況未表述清楚,則不要隨意簽字,及時諮詢相關律。若協議中有相關約定,且您已經簽字,拆遷方卻未履行相關約定,則您需要拿著補償協議到法院起訴對方違約,通過法律手段捍衛自身權益,迫使對方履行相關義務。
擔憂點二:房屋質量無保障,住起房來心慌慌
河南天氣預報報稱,國慶黃金周有連續大風降雨,請儘量避免外出。這幾天由於大雨,孔先生一家決定放假在家好好休息一陣。然而這個假期卻過得不是那麼舒心,原本剛住了沒多久的安置房牆體就出現了輕微裂縫,最近大雨發現房子竟然開始漏雨了,真的是體會到杜甫先生「屋漏偏逢連夜雨」時的心境啊!
律師說法:若您入住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您可以聘請專門的鑑定機構對房屋進行質量鑑定,對於鑑定結果不合格的房屋,拒絕入住。並根據鑑定結果和政府進行協商,要求其給予拆遷補償款,若協商不成,可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擔憂點三:證件辦理難又難,不知何時才正規
山西的劉小姐,家裡原本只有她一個獨生女,父母去世後給她留下了遺產房。在征地拆遷時,她選擇了產權置換。在住房之前,她還專門檢查了房屋質量,發現沒有任何問題後,歡歡喜喜住進新房,卻發現怎麼也辦不下來房產證,得不到法律保障的她,一下子心都涼了。
律師說法:如果您遇到此類情況,千萬不能聽之任之,一定要及時採取手段處理此類問題。首先,您可以選擇查看補償協議中是否對辦證事項有相關的約定。如果有約定,則按照協議追究對方責任。如果沒有相關約定,您需要做的是當年的征地拆遷行為是否合法,這一事項較為複雜,需要在專業的律師幫助下審查。若發現違法,則可選擇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徵收部門不合法行為。
產權置換有一定的優勢,但其中也存在相應的缺點。選擇產權置換的您,一定要吸取上面當事人的經驗教訓,仔細審查這些相關事項,才能保證以後自己的家住起來安心又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