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整治】還打架,成本準備好了嗎?

2019-10-17     宣威警方

你瞅啥

瞅你咋地

有些人一衝動:

能動手決不吵吵

但小編在這裡鄭重提醒:

都不要打架啦!

打架的成本是真的很高很高哦~

01

羊場派出所刑拘1人

近日,李某向羊場派出所報警稱:「其父親李某安被人用木棍打傷,請求查處。」接警後,羊場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趕赴現場查處。因為發案時處於晚上,李某安當場被打昏,未能看清嫌疑人體貌特徵,後李某安之傷被鑑定為輕傷。

【嚴打整治】還打架,成本準備好了嗎?

經民警大量走訪調查後,確定孔某科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3日,孔某科被羊場派出所民警抓獲。目前,孔某科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2

田壩派出所行政拘留2人

近日,宣威市公安局田壩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宣威市田壩鎮龍家村委會魚都村有一起吵打糾紛,請處理。

接到報警後,田壩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調查處理。經查,魚都村村民瞿某東與其妻子萬某瓊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後瞿某東被妻子萬某瓊扔石頭砸傷鼻子,瞿某東用腳踢萬某瓊肩部兩腳。民警依法將兩人口頭傳喚至田壩派出所進行詢問,兩人均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10月14日,宣威市公安局決定依法給予瞿某東、萬某瓊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03

虹橋派出所行政拘留2人

10月15日18時30分,顧某坤報警稱:其在宣威市虹橋街道附近被人毆打,請處理。

接警後,虹橋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處置工作。經查,因顧某坤養的狗咬傷黃某龍養的雞,二人為此發生口角糾紛進而引發吵打。通過進一步審查,顧某坤和黃某龍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決定依法給予違法行為人顧某坤和黃某龍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04

西寧派出所查處四起打架鬥毆案件

10月11日12時許,在宣威市新北站,吉某軍與蔣某、王某思、徐某磊因停車引發糾紛,發生吵打。通過進一步調查,吉某軍、蔣某、王某思、徐某磊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決定依法給予吉某軍、蔣某、王某思、徐某磊十日行政拘留並五百元罰款的處罰。

10月11日20時許,在宣威市向陽西街一餐館門口,蔡某陽與徐某凡因口角發生吵打,雙方不同程度受傷。通過進一步調查,蔡某陽與徐某凡對自己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決定依法給予蔡某陽與徐某凡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10月13日9時許,在宣威市西寧街道,楊某文與妻子寧某芬因家庭糾紛發生吵打,通過進一步調查,楊某文與寧某芬對自己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決定依法給予楊某文行政拘留十日並處五百元罰款的處罰,給予寧某芬五百元罰款的處罰。

10月16日9時許,在宣威市西寧街道小袁家屯路口, 代某會與顧某蘭因糾紛發生吵打,通過進一步調查,代某會與顧某蘭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決定依法給予顧某蘭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05

雙龍派出所行政拘留1人

10月16日16時許,包某松報警稱:在宣威市雙龍街道一小區門口,因過路問題引發糾紛,請處理。

接警後,雙龍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往現場查處。經調查了解,鄭某紅與包某松因讓車問題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鄭某紅用腳踢到包某鬆手臂一下。經詢問,鄭某紅對毆打包某松一事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決定依法給予鄭某紅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嗎?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附:打架鬥毆處罰規定:

一、打架鬥毆的治安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鬥毆會犯什麼罪

要看打架鬥毆犯什麼罪,則要看具體行為性質: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多人聚眾鬥毆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眾鬥毆罪」

三、打架鬥毆構成犯罪如何處罰

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打架鬥毆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打架鬥毆構成聚眾鬥毆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處罰。

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

不給對方一點教訓怎顯「英雄本色」?

結果卻讓自己「損失慘重」!

也讓警察蜀黍們傷腦筋~

不論是講法律,還是談情懷

打架都是非常不值得的哦

如果法律、情懷你都看不懂

也沒關係

看圖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k6ZU2m0BMH2_cNUgkd0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