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制」試點,中科院來了

2019-12-20     中國生物技術網

12月17日,《中科院啟動科研經費「包干制」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消息在中國科學院官方網站發布。

全文如下:

中科院啟動科研經費「包干制」管理改革試點工作

為了營造良好科研生態、激發創新活力,中國科學院經過深入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日前印發了《中國科學院關於開展科研經費「包干制+負面清單」管理改革試點的通知》,中科院科研經費「包干制」試點正式啟動。

試點充分賦予法人單位管理自主權,採取由院提供試點政策清單,單位自主申報、選擇試點項目、政策的方式。政策清單包括院級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科研團隊經費「包干制」以及科研差旅和出國費用「包干制」。其中,院級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探索簡化預算編制和預算調劑,簡化過程財務檢查及財務驗收;科研團隊經費「包干制」對打破課題核算制、擴大核算單元進行探索;在科研差旅和出國費用方面,將擴大科研差旅住宿費包干並探索整體包干,嘗試標準內出國費用「包干制」,一定程度上解決「報銷繁」等問題。

與此同時,中科院按照「科研相關、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的原則,建立經費使用的「負面清單」,要求試點單位落實法人主體責任,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確保「放得開、管得住」。

中科院將進一步探索科研經費管理、績效管理與誠信體系建設協調推進的制度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充分激發創新活力的科研經費管理模式。

無獨有偶。一周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宣布,在2019年起批准資助「傑青」項目中啟動「包干制」試點。

通知如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關於在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

中試點項目經費使用

「包干制」的通知

國科金髮計〔2019〕71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改革精神,推進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改革工作,積極營造健康有序的科研氛圍,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現將在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中試點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原則

1. 充分放權。以有利於開展科研工作為目標,本著「能放則放、該簡則簡」的原則,可做可不做的審批一律不做,可有可無的環節一律取消,充分信任廣大科研人員,增強廣大科研人員的獲得感。

2. 放管結合。在充分放權的基礎上,要明確權責邊界,加強監督管理,構建「規矩在先、責任自負、科學抽查、違規必究」的管理模式,推進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防止科研經費被套取、挪用、浪費等行為出現,確保改革紅利真正用於優化科研環境中。

3. 協同推進。廣大依託單位要把改革精神理解透徹、執行到位,強化工作職責,開拓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健全規章制度,確保項目經費使用自主權真正放下去、放到位。

二、試點範圍

自2019年起批准資助的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三、實行項目負責人承諾制

項目負責人需簽署承諾書,承諾尊重科研規律,弘揚科學家精神,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認真開展科學研究工作;承諾項目經費全部用於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於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

四、項目經費管理

項目經費不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項目資助強度為原直接費用強度和間接費用強度之和。

項目申請人提交申請書和獲批項目負責人提交計劃書時,均無需編制項目預算。經費使用範圍限於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智慧財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諮詢費、依託單位管理費用、績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依託單位管理費用由依託單位根據實際管理支出情況與項目負責人協商確定。績效支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科研需要和相關薪酬標準自主確定,依託單位按照現行工資制度進行管理。其餘用途經費無額度限制,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使用。

項目結題時,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編制項目經費決算,經依託單位財務、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後,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

五、監督檢查

依託單位應當對項目經費支出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在項目結題時,依託單位應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經費決算和項目結題/成果報告,接受廣大科研人員監督。

自然科學基金委結合項目管理,對經費使用情況和依託單位管理情況定期開展抽查。

對於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項目經費,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項目經費等違規違法行為的依託單位和相關人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六、相關要求

依託單位應制定經費使用「包干制」內部管理規定,並於2019年12月31日前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備案。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2019年12月6日

「包干制」在今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被正式提出後,此後半年在全國範圍內快速推進。

4月

上海市科委規定「競爭性科研項目直接費用中除新增單價50萬元以上的設備和勞務費總額調增外,預算調整權限全部下放給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同時選擇部分科研單位試點「包干制」。

7月

深圳市推出「深圳科技計劃管理改革22條舉措」,規定「新設高等院校穩定資助項目,探索開展經費使用『包干制』改革試點」。

9月

重慶市啟動的「包干制」試點首次明確了經費使用的「三包干」,即用途包干、經費使用包干、項目實施包干。

9.2

舉行的「傑青」工作座談會上,李克強總理再提「包干制」:「年內推動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改革試點落地。」

3個月後

12.1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宣布,「傑青」啟動「包干制」試點。

12.17

中科院科研經費「包干制」通知正式出爐

作為改革科研經費管理的重磅之舉,「包干制」將給科研人員帶來哪些變化?未來,還會有哪些機構和地區推行「包干制」?各依託單位如何管理好「包干」的經費?

讓我們拭目以待。

參考連結:

http://www.cas.cn/sygz/201912/t20191217_4727879.shtml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718.htm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jL4BIW8BMH2_cNUggm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