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構建現代化農業體系是我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方向,但我國農業長期處於大而不強的困境,嚴重製約了我國農村地區的進一步發展。相比之下,美國是當今世界農業最為發達的國家,在農業現代化建設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美國農業的領先地位得益於政策的大力支持,同時也離不開現代化技術的大力推廣應用。美國農業發展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出現了能源消耗及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問題。中國農業現代化建設應學習和借鑑美國的經驗,更需吸取美國農業發展中的教訓。
改革開放40年的高速發展使得我國成為了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這並沒有改變我國農業大而不強的困境,「三農」問題長期都是制約我國發展的瓶頸。「三農」問題的本源在於農業發展滯後。學習和吸收發達農業國家發展現代農業的經驗,無疑對我國推進現代農業建設,解決「三農」問題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美國是世界最大的農業國之一,也是當今世界農業現代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美國農業人口在三百萬左右,但僅僅依靠不到全國1%的人口,美國成為了世界糧食生產大國,同時也是第一大糧食出口國,美國糧食出口量占世界糧食貿易量的1/10以上,全球的玉米和大豆貿易,美國占了一半,全球小麥貿易美國占了將近1/5。先進的農業技術使得美國農業擁有極高的生產效率,雖然農業人口較少,但生產能力極其強,憑藉技術優勢和生產能力,美國在全球糧食市場擁有較大的話語權。雖然美國適合耕種的土地面積遠大於我國,在自然條件上我國無法比擬美國,但通過新技術的大量推廣應用以及政府立法支持雙輪驅動農業發展,對於我國農業的現代化發展以及解決「三農」問題都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網際網路和信息化時代,美國農業積極擁抱了前沿技術,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已經廣泛應用到美國農業中。為了能及時了解不同地區的農業狀況,美國設立了超過100個數據搜集站用於彙集和發布全美的各類農業基礎信息,這些信息大都為免費資源。農業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因此農場主對於農業現代化技術具有較高的需求,但大量公開的農業基礎數據使得進入農業大數據行業的壁壘很低,大量農業大數據公司不斷湧現。[1]其中,代表性的包括AGRI-COLA、AGRIS、Preview等,通過提供強大的資料庫以及農業科技應用,這些公司為美國農業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持和數據保障。
在現代化生產及智能化管理方面,美國同樣出現了以FarmLogs與Cropx等為代表的高科技公司。FarmLogs成立於2011年,是一家通過雲服務提供生產管理服務的農業科技公司,農場主可通過由FarmLogs提供的電腦終端或移動終端來管理農業生產。基於政府的公開數據,以及農業生產和農場自身特徵等信息,FarmLogs通過雲計算以及自身的模型為農場主提供差異化、高精度的優化和預測服務,農場主可藉助FarmLogs終端進行天氣預警、安排生產、農產品價格監測等活動,在充分了解外部信息後,再安排相應的農業生產活動,憑藉在即時性、區域監測指導和輔助決策三方面的優勢,美國超過15%的農場已經使用了FarmLogs的服務。Cropx同樣是一家代表性的高科技農業公司。建立初期,Cropx開發了一種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壤探測技術,通過地形探測、土壤含水量分析,為農場主提供農業智能化灌溉和生產解決方案服務。隨著Cropx的發展壯大,其業務已拓展至耕種、施肥、防災以及收割等環節。快速發展的新技術廣泛應用到了美國農業領域,藉助於智能化和大數據等技術,美國多個農作物的全生命周期和全產業鏈實現了智能決策。如在中西部地區,通過從播種、施肥到收穫的全生命周期的數據共享,玉米、大豆、甜菜等農作物的整個生產流程都實現了智能決策。[2]
美國是世界上較早出現農業電子商務的國家之一,20世紀80年代,美國已經出現了基於農業電子數據交換(EDI)技術的電子商務業務。進入21世紀後,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美國農業電子商務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2007年前後,美國農業電子商務就已發展至成熟階段,[3]各類農場對接網際網路的比例已經超過了65%,大型農場(年銷售額超過50萬美元)接入網際網路的比例更是超過了85%。網際網路普及率的持續提升為美國發展現代化農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質化特徵使得農產品面臨難以溯源及定價能力較差等問題,為了解決以上難題,農場經營者、農產品電商企業和農資電商合作建立了從原料採購、農產品生產到銷售的直銷渠道,基於B2B(企業對企業)模式,作為生產方的農場、再生產方的加工企業和作為輔助方的農用物資企業可以更加通暢的建立聯繫,基於B2C(企業對消費者)模式,農場可同消費者進行直接溝通,直銷渠道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安全溯源問題,提升了定價能力,並由此顛覆了美國傳統的農產品流通體系。
隨著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及商業模式的疊代,美國的農產品電商也在持續不斷的創新。如在商業模式方面,電子商務領域的「私人定製」模式逐步被引入到農產品電商領域,2011年出現了由電商平台牽頭,讓消費者可在附近中小農場進行個性化定製團購的「食物社區」模式。以美國生鮮電商Farmigo為例,通過Farmigo平台,一方面,消費者可以從農場直接購買到按照自身要求進行生產的優質新鮮的農產品;另一方面,中小農場主通過平台可以找到更加精準的賣家需求,從而可以更加高效和低成本的進行生產和運輸。通過農產品電商平台,讓消費者和生產者實現了雙贏。[4]
美國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過程中,對於物聯網、雲計算、智能化等前沿技術的應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過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頻識別)技術搭建的物聯網系統讓所有能行使獨立功能的普通物體都實現了互聯互通,進而使得農作物的生長情況可以隨時被掌握,進一步結合周圍環境信息,就可對農作物生長進行智能化管控,新技術的應用在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的同時,還降低了資源消耗,減少了環境污染。[5]農業生產的全產業鏈涉及到生產環節的天氣、土壤、溫度、蟲災等信息,以及銷售環節的國內外價格、供需情況、政策等諸多方面的巨量信息。傳統模式下對於數據處理的能力十分有限,通過雲計算和深度學習技術則使得這些數據成為了利於模型優化的有用數據,物聯網和大數據技術的使用大大提升了美國農業的精準化和智能化水平。
第一,農業智能化程度大幅提升。通過無線傳感器和視頻監控設備,農作物生長所需的溫度、濕度、光照等環境信息以及農作物自身的生長狀況均可被記錄,相關數據匯總後傳送給基於大數據的智能管理系統,利用實時數據,系統能夠智能化分析是否需要澆水、施肥,根據決策結果,農業智能管理系統還可進行自動化的節水灌溉、施肥增氧等活動。第二,農產品溯源變得可行。通過RFID電子代碼技術,使得從生產、加工到流通、銷售的全產業鏈實現了數據共享,信息透明程度的提升緩解了農產品溯源問題,降低了農產品領域各個環節的道德風險,農產品的品質也得到了保障。第三,農業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得到了提升。根據監測終端收集到的信息,農業智能管理系統還可在遵循收益最大化原則的基礎上,選擇成本最低、最環保的生產模式。精準施肥、節能灌溉等技術的不斷提升進一步保障了在滿足農作物生長需求的同時,減少對於資源的浪費和環境的污染,最終實現提高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雙重目標。第四,提升農業全球競爭力。智能化農業系統的不斷完善使得農業生產者和經銷商可隨時關注全球農產品價格及國外農業相關信息,根據相關國內外信息及時通過智能化決策調整農業生產的種類和數量,[6]這大大提升了美國農業的全球競爭力。
早期美國法律對於農業的干預較少,但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中,美國農業遭受重創,農產品價格的大幅下滑使農場主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逼迫美國政府不得不以立法的形式加大對農業的支持。1933年12月,美國第一部農業法《農業調整法》的實施有效解決了生產過剩、農產品價格偏低等問題,並使農業秩序逐步得以恢復,家庭農場得以復興。此後每隔5年美國政府就會修訂一次農業法,80多年來共制定和頒布了100多部相互配套的法律法規,使美國農業真正做到了「依法治農」。具體而言,美國的農業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促進農用地開發與利用方面的立法。為加強土地的開發與利用效率,美國先後出台了多部法律。如《贈地學院法》《荒地法》《新地開墾法》《聯邦土地管理法》等,這些法律在保護土地私有化的同時,還依法鼓勵私有土地的開發與利用。通過這些法律吸引了大量勞動力進入農業領域,保障了農業的發展。
第二,增加農業投入與扶持農業金融信貸方面的立法。為加大對農業的資金支持,20世紀30年代出台《農業調整法》,以法律的形式確定政府不僅對休耕期的土地進行資金補貼,還為農場主的農產品儲備、農作物生產提供貸款補貼。在此後的80多年中,經過不斷的修訂和完善,美國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農業信貸系統。通過這些法律法規,美國政府每年都會為農業生產與發展留出固定比例的預算。美國政府還會給農業貸款提供擔保,以此鼓勵銀行為農業提供低息貸款,[7]同時由政府部門進行低息補貼。
第三,扶持農業保險方面的立法。雖然《農業調整法》中包括了農作物保險相關的規定,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由於保費過高,很多農戶不願意投保。直到1980年,《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中增加了對農業保險費的補貼比例,農業保險才開始進入了快速發展期。1994年,美國頒布的《農作物保險改革法》將巨災保險、非保險作物保障等納入到保險計劃中,並進一步提高了農業保險補貼,通過取消對不參保個體的貸款優惠,變相強制農業保險,由此帶動農業保險的進一步普及和推廣。
第四,農產品價格支持方面的立法。美國制定了一系列專門保護農產品價格和農產品流通的法律,如1954年頒布的《農業貿易發展和援助法》中提出,從抵押貸款、目標價格和差價補貼三方面來保護農產品價格,以此提高美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1914年,美國國會建立了用於解決農業問題的科技研發與推廣體系,其核心為美國贈地大學。該體系為提高美國農業生產力、推動美國農業現代化進程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美國的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率已經超過80%,技術因素對農業產出的貢獻超過75%,具體而言,美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推廣體系的教育性。贈地大學雖然是在政府的推動下獲得了較大的發展,但相關推廣活動仍屬於教育體系的範疇,而非政府行為。發展至今,贈地大學大多已經成為州立大學,而其中農學院的教師在擔任教學和科研工作的同時,還兼任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員的角色,從而形成了教學、科研、推廣三位一體的農業科技體系。大學教師和科研工作者的身份確保了農業科技推廣工作的中立性,推廣人員更多的是從解決農業實際問題的角度去推廣科技成果,而非決策者或產品銷售員。由於贈地大學提供的是無償服務,因此進一步提高了推廣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使用雙向推廣方式。贈地大學的科技推廣同時使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種方式,「自上而下」的方式是從市場中發現問題,然後立項並交給科研人員進行技術攻關,問題解決後再由推廣員推廣給農戶使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則是農戶無法解決的問題由推廣人員進行解決,推廣人員無法解決的問題再反饋至專家進行科研攻關。雙向的推廣方法,大大提高了科研效率和科技成果推廣效率。
第三,重視推廣的合作性。多方合作是美國農業推廣體系的重要特徵,由聯邦、州、地方(縣)政府和贈地大學共同組成農業推廣體系,各級政府負責制定科研計劃,確定計劃後,再由各地政府建立相應的配套措施並且籌措資金,最後由大學科研人員完成計劃。多方緊密配合、各司其職,為科研工作與成果推廣奠定了基礎。此外,推廣經費由聯邦、州和縣共同負擔,科研經費則主要來自公共和私人部門,二者互相補充,有效的解決了農業科研的資金問題。
家庭農場是美國農業的基礎及核心單位。美國農業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美國農場數量約為204萬個,其中96%為家庭農場。美國農業現代化進程中,家庭農場的變動呈現以下特徵:
第一,家庭農場數量減少,平均規模擴大。根據美國農業部的普查數據,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美國農場數量持續減少,同2012年的農業普查數據相比,2017年家庭農場數量減少了3.2%,與之對應的是平均規模的增加。2012年,單個農場平均經營面積為434英畝,到了2017年,增長到了441英畝,增加1.6%。
第二,農場間的合作持續加強。通過成立非盈利的合作組織,提高了家庭農場的話語權,降低了生產成本。如,農業合作社通過提供加工、銷售、金融等方面的服務大幅提升了經營效率。農產品生產者聯合會專門代表農場主進行對外公關,爭取政府支持等,通過各種合作組織使得整個農業體系有機結合、優勢互補、自行運轉。
第三,家庭農場內部分工明確,經營模式國際化、市場化。雖然美國農業體系大多為家庭農場,但家庭內部儼然是一個工業化體系——育種、養殖、加工、經營及銷售環節分工明確,在美國政府減少或取消農產品補貼後,家庭農場能夠完全自主的進行市場化運營。同時,藉助FarmLogs等公司提供的服務,農場主對於國際農產品市場的價格與行情變化也有了更加準確的判斷。
美國農業發展雖然獲得了極大的成就,但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以下問題:
第一,能源消耗問題。美國農業是典型的石油化學農業,在生產上嚴重依賴化肥農藥和大型農機。集約化、機械化的農業作業對於能源的消耗巨大,一個美國人一年吃掉的食物,需要耗費1噸石油進行生產,如果其他國家都學習美國的農業模式,那麼能源消耗問題將是無解的。化肥農藥的大量使用以及機械化的耕作還帶來了嚴重的水土污染和流失問題。[8]據統計,美國平均每年有31億噸土壤流失,過去50年平均每年有100萬至120萬公頃的土地發生了嚴重的土質退化。大規模的發展畜牧業還會產生大量的排泄物,這些都會對自然環境產生短時間內難以逆轉的污染。除此之外,大規模集約化的生產還導致了水污染問題,據統計,目前美國有31個州存在化肥污染地下水問題。
第二,可持續發展問題。美國農業非常注重效率,大面積的單一種植是美國農業一直以來的主要種植方式,而這樣做的風險是巨大的。[9]首先,單一種植使得農藥對一些病蟲害無法發生作用。如,1970年,美國玉米爆發斑病菌,全國玉米減產1650萬噸,為了追求產量而過度種植單一品種為此次病蟲害爆發的主要原因。大規模同類種植雖然高效,但一旦爆發病蟲害,必然也不可控。其次,長期種植單一作物會減少生物基因的多樣性,除了減產外,極易導致生物物種的減少,這對食品安全與可持續發展是極大的威脅。然後,轉基因科技的應用帶來了諸多不確定的風險。關於轉基因技術的安全性目前並未取得共識,各界人士對轉基因技術的使用問題仍存在較大爭議,擔憂之一是轉基因技術可能會減少基因的多樣化,不利於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而以孟山都為代表的農業公司受利益驅使,仍在大規模的研發和推廣農業轉基因技術。
經過近百年的實踐與發展,美國國會將立法作為制定農業政策、實施農業計劃的基礎與依據。並且通過每5年修訂一次農業法案來完善農業政策相關內容。美國的農業法規不僅規定了要支持農業發展,還明確規定政府不能無限擴大自己的權利,只能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農業進行調控。經過持續不斷的修訂完善,美國農業法規已覆蓋了包括基礎設施、農業研發、環境保護、財稅金融支持等農業發展的多個方面,基本做到了既尊重市場運行規律,尊重農業自身特點,又強調政府的保障功能。
經過多年的發展,美國農業形成了一套研發部門和推广部門相輔相成、互相配合的發展體系,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這套體系最終以法律的形式被固定下來,並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持續完善。研發和推廣的協同合作對於美國農業現代化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其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主要的研發部門,在農業科技研發上起到了挑大樑的作用,民間農業協會則是連接溝通研發機構和農業經營者的橋樑,負責把科研成果推廣給農業經營者。美國農業推廣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樣離不開法律的支持,美國政府先後出台多項法律法規推動農業科技推廣,如《農業試驗站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農業科技的順利推廣和普及;《農業推廣法》則明確了中央和地方的分工協作機制,確定了需求驅動的研發和推廣體系。此外,研發和推廣的相互配合還形成了以需求為導向的農業研發體系,由於研發都是基於具體農業需求展開的,因此美國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非常高,推廣起來也更加容易。
家庭農場是美國最基本的農業經營單位,作為老牌已開發國家,美國的農業人口已經很少,單個農場規模通常都很大,這為美國農業從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化奠定了基礎。而農民自發組織創辦的農業合作社則成為政府和農民之間溝通的紐帶,在協助政府推廣農業新技術、普及優良品種、共享科技信息、實行機械化作業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溝通作用,同時還在經營領域為農民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服務和技術支持,使農場單位面積產量增加,農民獲得了更大的經濟利潤。除此之外,農業合作社還積極幫助農民得到政府的政策傾斜,如豁免待遇、稅收優惠、信貸支持、保險服務等,這些政策在使農場主降低生產成本的同時,又有效地解決了農產品的銷售問題,提高了在市場經濟制度下的競爭力。
在農業立法上應充分協調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既要保護農戶的個人利益,還需防止農戶個人利益建立在損害公共利益的基礎上,嚴防「公地悲劇」的發生。一方面,政府應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技術研發、農民教育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不要過多干預農業生產,須遵循農業發展規律和市場規律,通過積極發揮政府的支持和輔助作用,提升政策的延續性和有效性來提升農業效率。
包產到戶的發展模式雖在特定時期激發了我國農業的活力,但想要進一步提高農業效率,還需轉向規模化、集約化的發展模式。我國溫飽問題已經基本解決,為實現2020年全民奔小康的宏偉目標,可通過推進土地集約化、規模化經營來加快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進程,推動農村地區的發展。可以全國各農場為試點,探索集約化、規模化的農業經營方式,並通過加強同農業協會及物流、電商等第三方服務體系的合作來提升農業經營效率。為保障規模化經營不損害農民利益,還須通過法律形式明確相應的農村土地確權和流轉工作。
我國擁有以農業科學院、各類農業大學為代表的諸多農業研發機構,加之「工業反哺農業」的政策導向,使得我國每年都在農業領域投入大量的資金和資源用以支持相關科研行為,成果也頗為豐碩。但與之相對應的是,這些科研行為並沒有有效解決農業需求,甚至同農業需求存在較大差異,[10]導致農業科研成果雖然豐富,但有效供給不足,無法滿足農民的需求。第一,改變目前的農業研發評價體系。既要重視農業的基礎科研工作,又要加大農業成果轉化和農業技術的推廣工作,為提升農業成果轉化率,可將農業技術的推廣及應用效果納入評價體系。第二,建立多方共同參與的農業科研和推廣體系。為提高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還需加強科研機構、農業經營主體以及相關農業企業間的相互聯繫和有機連結,可通過建立專業研發人員、農業種植主體和種子、化肥、農機等涉農企業多方參與的農業研發及技術推廣隊伍,緩解農業科技研發的供需錯位問題。
金山銀山不如綠水青山,竭澤而漁永遠都是不可取的。過去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高投入、高消耗型發展模式並不可持續,還使得我國的大氣、水、土地等自然資源受到了嚴重的破壞,加之化肥和農藥的大量使用,進一步使得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面臨較大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雖然指出要減少農藥和化肥的使用,加強保護農村生態環境,但並未出台實際執行層面的指導規範,導致地方政府難以有效實施。因此應儘快出台相應的指導規範,使得農業生態保護具有規範性和操作性,並允許地方政府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對農業環境實施有效的保護。此外,還應加強農村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同城鎮地區相比,眾多農村地區並沒有建立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垃圾圍村」、河水排污、土壤污染等問題已經非常嚴峻,這不僅降低了農村居民的生活品質,也不利於農村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須加強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強垃圾處理能力,如在自來水進村的同時,也應同時考慮農村地區的排水系統建設,減少農村水資源和地下水的污染。
作者簡介: 陳瀟,講師,博士研究生,遼寧大學經濟學院(遼寧大學公共基礎學院),遼寧瀋陽110036;
基金: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協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的政策研究」(16BJL051);
來源:經濟體制改革2019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