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周星馳相戀13年,分手10年,官司打8年,於文鳳為錢還是為情?

2020-05-15     青柚子娛樂

原標題:與周星馳相戀13年,分手10年,官司打8年,於文鳳為錢還是為情?

文:青柚子 原創,抄襲必糾!

周星馳是電影界的奇才,他是優秀的演員,又是優秀的導演,創造過很多經典作品。

同樣,星爺的電影有很多經典台詞,其中《大話西遊》里,他對紫霞說:「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的面前,我沒有珍惜。」

這句經典台詞,有人說周星馳是對戲外的朱茵說的,也有人說其實對羅慧娟說的。

但其實這句話,現實中更符合與他相戀13年的女友於文鳳。

於文鳳是周星馳唯一對外公認的女友,她不是圈內人。她畢業於香港名校,是香港建設集團於靜波的小女兒。

於靜波在十幾年前就身價數十億港幣,產業眾多,還參與香港新機場建設、香港填海等工程。於文鳳的姐姐和哥哥,也在香港上市公司擁有股份和任職高層。

於文鳳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富二代,她在投資理財等方面,繼承了家父的精明能幹,尤其炒樓方面,更是眼光獨到,還與朋友一起合資多家餐飲,她自己早就上億身家。

1998年,周星馳和於文鳳在蘭桂坊被記者遇見,之後媒體多次拍到周星馳與於文鳳夜遊騎車,戀情開始曝光。

後來,於文鳳開始擔任周星馳公司的財務總監,因為她善於理財和投資,她與周星馳在一起的13年,通過投資理財,讓周星馳資產暴增。

然而,這樣一個有美貌有才華,出身名門,又可以在周星馳背後幫助他創業的女人,卻始終沒有讓周星馳的母親滿意。

有傳周星馳的媽媽,一直是喜歡莫文蔚,不喜歡於文鳳。

於文鳳也不肯低頭向周母示好,過節時也不會打電話問候一下周母,兩人關係很僵。

周星馳自幼家境貧寒,7歲便父母離異,由母親一手拉扯大,所以周星馳對母親特別孝順,一直跟母親一同居住。但只要文鳳過來,周母經常外出旅遊,或者搬去周星馳姐姐家住。

周母未首肯,周星馳一直不向於文鳳求婚。於文鳳始終得不到一紙婚書的,她心灰意冷不想再耗下去。

2010年,於文鳳提出分手,結束了13年的戀情。

分手後的一段時間,於文鳳還在周星馳公司工作過一段時間。不知道是一時難以完全擺脫舊情,還是因之前工作沒有完結。

但在2012年,於文鳳將周星馳及其旗下「星揚海外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向周星馳追討山頂超級豪宅「天比高」物業的佣金7000萬元(港幣)。

於文鳳透露,2004年正值物業低落,她得到花旗銀行想要出售「天比高」物業的消息,於是她利用人脈關係,推薦周星馳與發展商菱電發展合作,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幫助周星馳以3.2億元投下「天比高」物業。在她幫周星馳盤下「天比高」時,星爺口頭答應會支付給她10%的售樓佣金。

2007年5月,「天比高」建成4棟獨立屋,其中兩棟在2009年出售,周星馳向於文鳳支付了1494萬元的售樓佣金。剩下的兩棟分別由周星馳的「星揚海外有限公司」和發展商菱電發展分開擁有。

後來菱電公司以8億元出售了其中一棟,但屬於周星馳的估價8億的那棟物業,至今都沒有出售,沒有給於文鳳兌現8000萬佣金。

後來,周星馳給於文鳳支付了1000萬港幣,但之後星爺否認是佣金,稱是無償贈與,並否認拖欠佣金。

因為當時兩個人是情侶,所以並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法院判定周星馳所屬「天比高」物業未出售,於文鳳的官司以失敗告終。

駁回訴訟後,於文鳳不服繼續上訴。2017年,於文鳳與周星馳分手已經7年,但打了5年的官司仍在繼續。

周星馳與於文鳳分手後,不久被曝戀上21歲的香港模特羅凱珊,兩人同游日本時還被記者拍到。

但幾個月後,羅凱珊回英國留學,戀情無疾而終。

於文鳳與周星馳分手後不久,就迅速地與創興銀行後人廖烈文的兒子,百億家族資產的廖堯城相戀。兩人的家室背景相似,又都擅長金融理財的投資,可謂相當般配。

去年的10月10日,港媒拍到於文鳳和廖堯城一起約見好友莊友堅,莊友堅是股票玩家,於文鳳近年來開始炒股,所以大家成了好友。

於文鳳和廖堯城的裝扮都非常低調,一點都不像有錢人的樣子,而且目前也不知道他們是否已經結婚,只是看到他們在一起時總是春風滿面,感情是越發恩愛。

2019年,不缺錢的於文鳳第三次申請追討佣金,預計今年開審,總之官司至今仍在打,於文鳳甚至揚言:「就不放過他。」

據港媒爆料,於文鳳與周星馳打官司的目的並不在於錢,而是心有不甘,目的是向周星馳報復。

但是情侶之間在一起共事,涉及錢財的容易出現矛盾。周星馳與於文鳳情變,不知道是因錢生變,還是情變後清帳?這些只有他們兩人最清楚了。

今年58歲的周星馳還是孤身一人,13年的時間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漫長的,沒留住這段感情他會後悔嗎?

於文鳳與周星馳相戀13年,分手10年了,官司打了8年,於文鳳是為錢還是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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