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故事內容為網友「豆仔」的生活經歷,她抱著結婚的心態去戀愛,沒想到未婚先孕還是成了婆婆的把柄。以下內容已隱去真實姓名,網友們認為未婚先孕應該低人一等嗎?
我和雲亭談戀愛的時候,兩個人都抱著結婚的心理,所以感情很穩定,也很踏實。也正是因為對感情的信任,我們戀愛一年後就同居了,雲亭是個負責任的男人,主動提出了直接訂婚,說算是給我一個婚姻保證,我們當地對訂婚的儀式感跟婚禮是差不多的。
因為彩禮,我們兩家還發生了一點摩擦:我們家剛給我弟弟訂了婚,給了女方16萬,所以我提出婆家最少也要給我這個標準。但是未來婆婆一口咬定他們家沒有彩禮這個說法,我們兩家距離30公里,不可能風俗相差這麼多。雲亭反覆跟未來婆婆說必須要彩禮,最後婆婆妥協,說最多給我6萬塊錢,還是借的。
未來婆婆說6萬塊錢都靠借的原因是剛買了房子,這讓我無話可說,最後雲亭把自己積攢的6萬塊錢拿出來,湊了12萬,算是讓我訂婚的時候有個台階。我爸媽倒是對彩禮的多少沒有意見,他們給我準備了8萬陪嫁,湊了20萬,都放在了我手裡,因為婆家已經買了婚房,這筆錢我們暫時用不到。
訂婚沒多久,我突然發現自己懷孕了,雲亭想要這個孩子,我們馬上張羅著結婚。因為雲亭把手裡的積蓄當成彩禮給了我,所以怎麼辦婚禮就有兩個選擇:未來婆婆出錢或者我出錢。雲亭去找家裡人商量,聽說我懷孕,未來婆婆一開始是很高興地,但聽到還要她拿錢辦婚禮,她馬上就不高興了。
雲亭本沒打算告訴我,但沒想到未來婆婆找上了我,主動跟我說辦婚禮可以,但是要借錢辦,以後我們自己還債,辦大的就還得多,辦小的就還得少。我還沒反駁什麼,未來婆婆又提到彩禮的6萬也是借的,以後也是要我們自己還的。
對於這樣的要求我真是呵呵了,還沒結婚就跟我說還債,我這還懷著孩子呢,以後花錢的地方多了去了,雲亭自己還著房貸,以後我們壓力很大,未來公婆還有自己的門店,難道他們現在就退休?想到這些我就不高興了,直接追問未來婆婆:「債都是我們的,房貸也是我們兩個一起還,那房子是不是應該加上我的名字?」
老太太卻突然變了臉:「兒媳,現在加你名字不合適,等你生了兒子房子就加你名字,咱們家就雲亭一個孩子,以後房子存款都是你們的,你急什麼呢?」我面帶笑容地對她說:「阿姨,我不是來替你還債的冤大頭,也不是生兒子的機器,這個孩子到了是緣分,我可要可不要,這都看你的表現。我現在要求加名字是心急,你現在就讓我還債就不是著急了?」
未來婆婆要跟我吵架,我捂著肚子告訴她:「我不會拿孩子要挾你什麼,因為孩子是我和雲亭的,我們兩個會為孩子負責任。但同時你也不用婚前就給我立規矩,還不還債、還多少債都應該雲亭來跟我談,我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就不勞動你來跟我費口舌了。」
如果不是看在雲亭事事為我著想的份上,我對這樣的婆婆是一天也容忍不了的,但我知道這都是她瞞著雲亭做的,所以我不怪雲亭,我還會和他好好過。雲亭知道他媽媽說的這些話之後,一直跟我道歉,我跟他說好了,我們手裡有錢,現在有了孩子,以後一定會幸福的。
事事兒有話說:給兒媳婦立規矩應該是老一輩人的習慣,那時候婆婆在家裡是說一不二的當家地位。但那個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沒有任何一個家庭是一言堂了,而且也幾乎沒有大家庭的生活了,婆家是婆家,小夫妻是另一個家庭,互不干涉是第一原則。
我以前一直很好奇一個問題:那些婚前就跟女方哭窮的男方(包括男方家人)到底是怎麼想的呢?難道不怕女孩子聽到嚇跑了?難道窮不是很丟臉的事情嗎?直到一位粉絲留言跟我解釋我才明白:先苦後甜的原理,生怕女孩子圖他們家錢,換句話說,婚前就告訴你家裡窮,以後可別抱怨,也別後悔。
這麼說起來真的可笑,選擇婚姻和結婚對象考慮的不是感情,而是有沒有錢。當然沒有麵包基礎的感情不會長久,但只盯著麵包的感情也不會長久。如果婚姻的基礎不是感情,那拿什麼來抵擋婚姻里的風雨和酸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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