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銀保監局再開4張罰單:太平洋人壽保險「包攬」3張,合計被罰43萬元

太平洋人壽保險的3家分支機構「包攬」了3張罰單

繼單日開出7張罰單後,江西銀保監局再次出手,對2家保險公司的四家分支機構及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罰,合計罰款744萬元。據了解,此次受罰的保險公司為太平洋人壽保險與人保健康保險。

罰單顯示,太平洋人壽保險的3家分支機構「包攬」了3張罰單。其中,柒財經旗下柒聞網梳理髮現,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人壽保險」)江西分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3家分支機構合計被罰款43萬元。

具體來看,太平洋人壽保險江西分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法行為。凌雷、方宇、蘇文濤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對此,江西銀保監局對江西分公司罰款10萬元,對凌雷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對方宇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對蘇文濤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

同樣的,太平洋人壽保險吉安中心公司存在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法行為。胡小娟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江西銀保監局對太平洋人壽保險江西分公司罰款10萬元,對胡小娟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

根據處罰決定書,太平洋人壽保險南昌中心支公司存在給予和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營銷員培訓中使用含有誤導性話術的課件的違法行為。

同時,劉萬平對太平洋人壽保險南昌中心支公司給予和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支志崗對給予和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江西銀保監局對太平洋人壽保險南昌中心支公司給予警告並罰款23萬元,對劉萬平給予警告並罰款2萬元,對支志崗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

此外,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人保健康保險」)上饒中心支公司存在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違法行為。盧金順、葉智華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七十一條,江西銀保監局對其罰款20萬元。對盧金順給予警告並罰款3萬元,對葉智華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

綜合來看,本次被處罰的保險公司均為人身保險機構。此前一日,江西銀保監局曾對陽光財險、中國人壽財險、太平洋產險、華安財險與平安財險等5家財產保險公司進行公開處罰,合計罰款155萬元。

據柒聞網了解,4家人身保險機構被處罰的原因主要為「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法行為」。同樣的,被罰的5家財產保險公司中4家被處罰的原因均為「保險費回扣」、「虛構保險中介業務」。

事實上,今年4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印發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保險機構應於6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銀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應切實履行中介渠道管控責任,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其中,銀保監會提到將重點整治「是否通過虛構中介業務、虛假列支等套取費用」;「是否通過中介渠道業務主體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等。保險機構被處罰的同時,多名負責人一同受罰。

來源: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柒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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