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濕性關節炎」(以下簡稱風濕)和「類風濕性關節炎」(以下簡稱類風濕)是常見的兩種關節上的疾病,二者看似僅有一字之差,但概念完全不同,治療方法和疾病預後也不同。很多患者容易將二者混為一談。
今天,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關節骨科副主任醫師 張波帶大家一起來看看這兩種關節炎的區別,教大家怎麼樣簡單判斷自己的關節炎到底是風濕還是類風濕。
風濕是一種特殊細菌感染所引起的,這種細菌感染之後會引起患者機體產生自身免疫反應,引起關節炎急性發作。本病初發年齡以9~17歲多見,男女比例相當。
類風濕是一種病因不明的慢性全身性炎症性疾病,以慢性、對稱性、多滑膜關節炎和關節外病變為主要臨床表現,屬於自身免疫炎性疾病,與細菌感染無關。本病可發生於任何年齡,疾病高發年齡為40~60歲,女性比男性患病率高3倍。
風濕發病急驟,往往伴隨輕度和中度發熱,病變關節多以膝、踝、肩、肘、腕等大關節為主,病變局部呈現紅、腫、灼熱、劇痛。常見由一個關節轉移至另一個關節(遊走性),部分患者也有幾個關節同時發病。風濕急性炎症一般於2~4周消退,疼痛消失後關節不留後遺症,不引起關節變形,但常反覆發作。
類風濕起病緩慢,很少伴有發熱,病變特點為緩慢持續性關節破壞,病變最先累及手指關節、腕關節、足趾關節,後期病情發展也可以破壞肘關節、膝關節和髖關節,呈對稱分布。本病早期有關節紅腫熱痛和功能障礙,晚期關節可出現不同程度的僵硬畸形,並伴有骨和骨骼肌的萎縮,極易致殘。
風濕和類風濕患者實驗室檢測的項目包括:
紅細胞沉降率(ESR,簡稱血沉),C—反應蛋白(CRP),抗鏈球菌溶血素O(ASO),抗核抗體(ANA),類風濕因子(RF),抗可提取性核抗原抗體(ENA)。
兩者最大的區別是:風濕的ANA,RF,ENA均正常。
美國風濕病協會1987年修正的《類風濕性關節炎診斷標準》指出:
1.早晨起來關節僵硬,持續至少1小時;
2.有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部位的軟組織腫脹(關節炎);
3.掌指關節、近端指間關節或腕關節腫脹超過6周或12周;
4.對稱性腫脹(關節炎),即身體兩側相同關節同時或先後發病;
5.皮下類風濕結節;
6. X線片顯示手和(或)腕關節軟骨面呈糜爛樣和(或)關節周圍骨質稀疏改變;
7.類風濕因子陽性。
以上1~4條必須持續出現至少6周或12周;具備4條或以上者,可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需要注意的是,類風濕因子陽性並不能一定確診為類風濕。
風濕則沒有診斷標準,它的類風濕因子陰性,也沒有放射學改變。臨床上根據臨床症狀和前期是否有鏈球菌感染來綜合判斷是否有可能是風濕熱所引起的風濕關節損傷。
風濕的治療以徹底消除鏈球菌感染為首要目標,其次是緩解關節疼痛的症狀。治療原則是早期診斷和儘早合理、聯合用藥。本病一般不引起關節畸形,所以通常以保守治療為主,一般給予抗感染藥物,首選青黴素,很少用抗風濕西藥。中醫祛風散寒、活血化淤等藥物對症治療也常能起到不錯的效果。
類風濕治療以防止關節破壞,保護關節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為目標。在關節疼痛腫脹期間應用非甾體抗炎藥控制疼痛等症狀。患者需及早應用抗風濕藥,嚴重者還需要使用生物製劑。
臨床上,很多類風濕患者治療過程中過分依賴中藥,僅僅控制疼痛,並未阻止病情發展,往往很年輕就出現關節嚴重畸形,過早進行關節置換手術。因此,類風濕患者治療建議儘量以抗風濕西藥為主,中藥為輔,以免延誤最佳治療時期。如果確實晚期出現關節畸形,可以通過關節置換恢復關節正常功能。
由此可見,風濕與類風濕雖然都是關節炎,都有關節疼痛症狀,但並不是同一種病。最後一句話總結:風濕好治可痊癒,類風濕致殘只能緩解。
作者: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關節骨科副主任醫師 張波
文章刊登於《家庭醫藥·就醫選藥》,本文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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