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福清探索:調查與監督並重?普法與建制融合

2019-11-08     仁壽縣人民檢察院

一句「兄弟義氣」幾近斷送了職高學生崔全(化名)的未來。

2018年11月24日深夜,17歲的崔全在同齡的「好兄弟」李傑(化名)的帶領下,在福建福清市一小區內偷走了一輛重型摩托車後,消失在夜色之中。

就在案發前一個月,李傑把剛剛二手買來的這輛重型摩托車以3800元的價格賣給了同在福清市的何某。但因「缺錢用」,李傑決定把車偷回來,再以低價賤賣。偷車需要幫手,李傑找來了同學崔全。礙於「義氣」,崔全答應了「好兄弟」。

直到12月5日,同李傑一起被福清市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後,崔全才意識到跳進了「好兄弟」挖下的「坑」里。

好在福清市檢察機關挺身而出。「崔全的父母是外來務工人員,平時工作忙,經常顧不上孩子。念在崔全作案時是未成年在校生且犯罪情節輕微並已獲得被害人諒解,對崔全進行不訴處理,使其免於刑事處罰,可以順利完成學業。」經辦該案的福清市檢察院負責未成年人工作的第七檢察部檢察官黃穎穎說。

黃穎穎的一席話看似輕鬆,卻難掩福清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7位檢察幹警肩上的重擔。

持續貫徹落實「一號檢察建議」

福清市,不同於福建其他縣域。作為全國綜合實力百強縣,福清不僅經濟發達、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多,更為「與眾不同」的是,不少福清人遠赴外地、外國打拚。

活躍的經濟環境形成活躍的社會環境,外來人口流入,本地人口流出,使得不少未成年人處在因家庭疏於管教而直面複雜社會的境況之下。這也讓福清市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以下簡稱「未檢」)態勢複雜。據福清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負責人陳文介紹,福清市每年辦結的「未檢」案件數量,占到福州全市六區六縣總量的20%至25%之間。

從事」未檢」工作十年了,最讓陳文揪心的,還是性侵害未成年人案。特別近年來,此類案件呈現出高發態勢。「今年已辦結『未檢』案件150餘件。」陳文說,「性侵害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參與鬥毆等類型的案件比重有所上升。」

2019年4月發生的一起案件在當地頗受關注。年近花甲的爺爺唐某酒後趁養子務工未歸,在家中強姦其養子6歲的女兒。5月9日,該案移動檢察機關。福清市檢察院在辦理該案時,發現唐某在此前可能還涉嫌多次猥褻其孫女、強制猥褻其兒媳婦,遂及時開展立案監督,於5月14日向偵查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偵查機關在收到通知書後依法向被害人、證人收集證據並於當日決定立案。2天後,福清市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批准逮捕唐某。

經庭審,7月30日,福清市法院判決被告人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判決一錘定音,但福清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檢察官們的工作卻沒有結束。

「辦理這起案件時,我們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經濟收入不穩定,案發後由於母親辭去工作專門照顧女兒使得經濟條件更加困難。」經辦該案的第七檢察部檢察官林鳳娟說,「於是我們及時為他們向院裡申請了5千元救助金,並繼續向福清市政法委申請5萬元救助金。希望這些救助金能幫助這個受傷的家庭挺過難關。」

今年以來,為持續貫徹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福清市檢察院構築了平安校園立體化防護體系。一方面建立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福清市檢察院與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會簽《關於在教育行業建立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的工作規定》,將查詢對象適用至教師、保育員、保安、司機、保潔員等經常接觸未成年的人員;明確對有性侵害、家庭暴力、監護侵害等再犯可能性大的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禁止錄用的情形。目前,已聯合公安局開展准入查詢419人次。另一方面運用檢察建議推動校園治理,對校園性侵案件中學校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研判,分別向發案學校、教育部門制發4份檢察建議,聯合學校共同建立教師品行管理制度、性侵害投訴和處理機制,完善重點時段和關鍵部位的安全監管。同時,積極創新法治宣講方式,通過組建女檢察官宣講團、拍攝微電影《「未」你而來》、製作普法書籍《未成年人預防犯罪和自我保護讀本》等,全方位立體化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據統計,今年截至目前,福清市檢察院依法起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0件10人,開展立案監督2件,追訴漏罪2件,糾正違法4件。

探索未成年人公益訴訟「等」外領域

富裕的福清,一些小區里建設有景觀水池。2018年5月,福清市某小區內3名幼童在小區景觀水池戲水時觸電身亡。2019年上半年福清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辦理這起重大責任事故案件時關注到了居民小區水池及游泳場所的安全問題。

以問題為導向,福清市檢察院考慮發起公益訴訟,並藉此展開對未成年人公益訴訟「等」外領域的探索。

這對福清市檢察院而言,是一個全新的領域。由於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等」外領域的範圍和程序,一時間,主抓工作的陳文犯了難。

路是走出來的,事業是干出來的,辦法總比困難多。在上級部門的支持下,2019年7月至8月,福清市檢察院與該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及衛生監督部門對多家游泳場所進行走訪調查。「我們選擇在游泳館受追捧的盛夏,從全市數十家游泳館中隨機抽出了9家,用了3天時間展開調查,從中發現了不少問題。」參與調查的福清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檢察官陳汛說。

經實地調查發現,這些游泳場所均不同程度存在救生員管理不到位、安全設施不完善、救護設施不齊全、證件過期仍繼續營業、水質渾濁氣味嗆人等問題,極易引發安全事故,危及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隨即,8月19日,福清市檢察院向福清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開展專項行動,對涉案游泳館安全管理等情形依法履行法定監管職責。福清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高度重視,於9月10日函復檢察機關。

函件中顯示,截止9月3日,福清市文體部門共組織出動執法人員244人次,依法檢查公共游泳場所119家次,發現急救藥品過期、未按規定處置深水警戒線或標示、救生人員不到位等安全隱患共13處,出具整改通知書3份,收到反饋書3份。同時,福清市文體部門還對一家游泳館因證件過期仍繼續經營問題依法予以立案調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福清市檢察院緊緊圍繞上級院部署,將高檢院『一號檢察建議』落深、落細、落實到「未檢」工作各個環節中。」福清市檢察院檢察長陳平說,「今後,我們將堅持調查與監督並重、普法與建制融合,大膽創新,主動作為,為全方位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而不懈努力。」

(責編:陳藍燕、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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