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演變史上的四種形態:文、微言文、文言文、白話文

2019-10-26   蔡氏意學

我堅決反對以甲骨文為象形文字的觀點。如果將甲骨文認定為象形文字,將產生兩個嚴重後果。

第一個後果是割裂和嚴重縮短了中國文、字的歷史。

文字在中國文明產生伊始就存在,因此中國管文明叫「文」明,管文化叫「文」化,只是最開始是「文」而非「字」。「文」是與語言無關的獨立符號系統,包括八卦符號系統和契約符號系統,契約符號系統又包括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字」的出現較晚,至商朝才有,是「文」與語言的結合,用來表達語言。因此,「字」也叫「文言」。「文明」、「文化」之「文」,都是「字」之前的「文」,是「文明」、「文化」,而非「字明」、「字化」。

宋朝著名史學家鄭樵說:「六經之作,惟籍文言。文言之本,在於六書。」這裡的「文言」實際就是指「字」。我們通常說的「文言文」,所指的也是「字」,這是春秋之後才有的。甲骨文、金文都不是文言文,《五經》的經文與甲骨文、金文在文字形態上一致,也不是文言文。《五經》的傳的部分才是文言文。也就是說,甲骨文、金文和《五經》的經文,都不是真正的「字」,而更接近於「文」。

我把甲骨文、金文和《五經》經文的文字形態稱之為「微言文」。

可以用一個公式來說明文和字的關係和區分:字=文+言。當言的含量為零時,字=文。當言的含量很低時,字約等於文。這就是「微言文」。「微言」就是字中言的含量很微小。當言的含量足夠大時,文+言=字,就是文言文。當文的含量為零時,字=言,這是白話文,漢字淪為純粹的表達語言的工具。

也就是說,在整個的文、字演變史中,存在四個形態:文、微言文、文言文、白話文。微言文處於從文到字的中間階段,儘管因為包含了言,而具備字的特徵,但是因為言的含量太低,所以更接近文。至文言文,漢字才真正成熟,成為真正的字。至白話文,字就更是字了。

從文到白話文的演變過程中,言的含量是漸次提高的。其中,文和白話化是兩個極端。在文中,言的含量為零,在白話文中,文的含量則為零。微言文和文言文,都是文言兼備。只不過,微言為中言的含量極低,文言文中言的含量已經和文的含量相當。

甲骨文對文的繼承關係,直接體現在字形上。60%以上的甲骨文,其字形結構直接繼承、借用了結繩符號或書契符號。核心字則全部如此。因此,我管甲骨文叫「借符文字」。所借的符號是契約符號,因此也叫其為「契約文字」。

這樣,甲骨文就包含和傳承著此前的歷史,結繩時代的歷史。通過對文的繼承,通過對結繩和書契符號的繼承,而傳承著此前歷史的思想和文化信息。這樣,在文、字上,所有歷史時期的中國「文明」,就是一個連續的整體。

但是,如果將甲骨文認定為象形文字,那麼甲骨文的字形構造,就不再是對此前的文的繼承,而是直接來自對物體的模擬,這樣就切斷了文、字的整體演變史,將甲骨文之前的文的歷史抹殺了。導致對甲骨文字形所包含的契約符號視而不見,將其錯誤地解讀成對某種物體的象形。最終對其中所包含的思想和歷史信息視而不見。

中國文明的連續性,體現在文和字的連續性上,而非僅僅是字的連續性上,整個過程是從文到微言文,再從微言文到文言文,最後到白話文。文言文和白話文才是字,微言文則是介於文和字之間,但更接近於文。但是,這種連續性也是有變革的,這種變革使得後人對歷史中的某些文、字形態產生遺忘。譬如,我們曾經對甲骨文徹底遺忘,現在對字之前的文徹底遺忘。

幸運地是,通過考古,我們重新發現了甲骨文。進一步,通過仔細研究甲骨文,則可以重新識別和發現字之前的文,重新發現契約符號。然後通過文所記錄的信息,重現結繩時代的歷史信息,體味更純粹更醇厚的中國文化精神。

將甲骨文認定為象形文字,第二個嚴重後果是,將漢字庸俗化。

在白話文之前,漢字的根本目的並非單純地去表達語言,是語言的表達工具,而是表達「意」。這個「意」並非個人意義上的意念,而是「義」,是道義,也是共識性的「意」。這個「意」、「義」也叫「道」、「道義」,因此叫「文以載道」。

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的文字是「道義文字」,承載和代表著最崇高、最神聖的道義。也正是因為如此,書法在中國後來成為一門獨立的藝術,書畫並列,而且排在畫之前。書法的美並不在外在的形式,而是文字中所包含的道義。不是字體美,而是道義美。

歷史地看,「文以載道」,不僅僅是「文章」以載道,而且是「字」以載道,即一個字字形結構中就包含著道義。甚至還是,字之前的文以載道,即作為主要字形結構的契約符號中就包含著道義。

因此,研究中國文化,不僅要讀五經、讀經典文章,而且還要讀字,讀甲骨文,甚至還要讀甲骨文中的文、契約符號。不僅要學會看書,而且還要學會看字,看字的構型,讀懂當初的造字者何以如此構型。

對於甲骨文的字,可謂是一字一哲學,一字一歷史,一字一文章,一字一典籍。

我們把單純用於表達語言的文字稱之為「語言性文字」。在全部人類歷史中,僅僅有兩類文字,一類是中國的「道義文字」,另一類則是中國之外的「語言性文字」。唯有中國的文字是道義文字,中國之外的所有文字都是語言性文字。

而象形文字和語言性文字,兩者實際上綁定在一起的,但是將甲骨文認定為象形文字,也就將甲骨文認定為語言性文字,這樣其中的道義內涵便被一掃而空,完全淪落為語言的工具,而非道義的工具。

自東漢許慎起,不僅對甲骨文就完全遺忘了,而且對漢字的字形來源也遺忘了,而誤將象形做為主要來源。這是《說文解字》帶給後人的最大誤導之一。當然,《說文解字》也同樣保留的彌足珍貴的信息。

許慎在《說文解字 序》中說:「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之史官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許慎還說:「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宋朝的鄭樵則是進一步將象形看成是造字之本。他在《通志 六書略》中說:「小學之義,第一當識子母之相生,第二當識文字之有間。象形、指事,文也,會意、諧聲、轉注,字也。…… 象形、指事,一也。象形別出為指事」。

鄭樵還說:「六書也者,象形為本」;「畫與書同出」;「六書者,皆象形之變也」;「獨體為文,合體為字」。

但是,在文字的目的上,許慎和鄭樵都將認為是傳承經義、道義,即都認為漢字是道義文字。

許慎說:「《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言必遵修舊文而不穿鑿。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今亡也夫!』蓋非其不知而不問,人用己私,是非無正,巧說邪辭,使天下學者疑。蓋文字者,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嘖而不可亂也』。 」

鄭樵說:「經術之不明,由小學之不振。小學之不振,由六書之無傳。聖人之道,惟籍六經。六經之作,惟籍文言。文言之本,在於六書。六書不分,何以見義。」

許慎、鄭樵一方面將漢字認定為象形文字,一方面又將其認定為道義文字,這是存在矛盾的。因為,通過象形,是無法、無力承載道義的,而只能形成膚淺的,沒有道義內涵的語言性符號。

同時,也與許慎對整個文字史的回顧相矛盾。許慎顯然認為,漢字與易經的八卦符號,以及結繩和書契有關,但是,一旦將漢字認定為象形文字,又會切斷這種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