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林采土拒交罰款,看看濟源這位「老賴」為啥老實執行了

2020-04-24     大河客戶端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岩 通訊員 買倩

近日,濟源林業局工作人員接到濟源市人民法院通知,丁某毀林案件罰款及加處罰款36400元已履行。這起毀林采土的行政違法案件,輾轉一年零三個月,終於結案。

原來,丁某在2019年1月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同意擅自在林區內毀林采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濟源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責令其恢復林地原狀並繳納罰款18200元。丁某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罰款,也未提起複議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濟源林業局向其下發催告書,要求繳納罰款18200元及加處罰款18200元共計36400元。

在向丁某送達催告書後,丁某繼續無視催告,再次拒絕繳納罰款。2019年9月,濟源林業局針對此案向濟源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其定為失信被執行人(老賴)。2020年4月,丁某主動讓其妻子到法院繳納了罰款及加處罰款36400元。

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毀林采土是一種行政違法行為,當事人必須接受行政處罰。該案中丁某無視法律規定,試圖採取與執法人員「躲貓貓」的手段逃避罰款,最終目的未達到還被加罰一倍。丁某的的經歷足以讓企圖非法破壞生態環境的人警醒:法律不是兒戲,違法必受追究!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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