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假,他卻認為「合情合理」

2020-01-03     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

來源:清廉浙江

  「我一分錢都沒往自己口袋裡拿,都是為了公家的事,不是合情合理的麼?你們怎麼揪著不放呢?」面對談話詢問,楊贇一臉委屈。

  日前,杭州市富陽區委巡察組進駐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對其二級單位也就是楊贇所負責的就業管理服務處進行延伸巡察時,發現了違紀的蛛絲馬跡。



  「這張發票的附件好像在前面憑證中看到過!」巡察幹部項劍飛的目光停留在一張發票上。出於工作直覺,他趕緊回看比對,果然發現兩張發票後附的活動時間與內容重複。

  「為什麼兩張發票款項不同,後附內容卻相同?」項劍飛當場詢問財務人員小趙。

  「這兩筆開支都是單位年度預算內的廣告費,可能是我們工作粗心,把附件搞錯。」小趙輕描淡寫地說道。

  「財務報銷是很嚴謹的,需要經辦人、證明人、分管領導層層簽字審批,發票上各方簽字都有,怎麼會有這麼低級的錯誤?」熟悉財務工作的項劍飛直接識破了謊言。

  「唉,這筆2萬元的費用報銷憑證確實是假的,但具體情況我不清楚,是領導安排的……」謊言難圓,小趙只好道出實話。


  

  隨後,巡察組根據該區巡察聯動機制和派駐(出)機構問題線索處置有關規定,將線索移送給對應派駐紀檢監察組調查核實。在詢問具體經辦人、對接區財政局業務科室核實等一系列外圍調查基礎上,派駐紀檢監察組幹部通知楊贇進行了正式談話。


  「這筆2萬元的廣告費到底是怎麼回事?」

  「是假的。」

  「這筆錢到哪裡去了?」

  「一分錢都沒私用,全用在工作報銷上了。這兩年我們為了幫助企業解決務工難,組織他們外出招工。企業人員沒有公務卡,帶隊工作人員有時要為他們墊付食宿交通等費用,回來後找我報銷。」

  「既是正當用途,為什麼不走規範的開支報銷渠道?」

  「我也想啊,可財務說沒有這項開支渠道,要逐級申請。可區里任務急著完成,我一琢磨,外出招工是公事,廣告費經費是公款,公對公,不是合情合理麼,就自己作主這麼辦了。」

  「你們具體是怎麼造假的?」

  「單位每年有10萬元招聘工作廣告費預算,有一年的預算還有2萬元沒用完。我就讓先前合作的廣告商虛開發票,再到財務上報銷套現。」


  說到此,楊贇再次強調自己是一心為公,不僅自己沒拿一分錢,墊付標準也嚴格按照區里規定,從未超標。

  派駐紀檢監察組聽出了楊贇的「委屈」處,知道他還沒有認識到錯誤所在,於是抽絲剝繭地講解起「合情合理」背後的負面清單:

  第一,二級單位遇到問題困難,不向上彙報請示自作主張,違反組織紀律;

  第二,重要事項不經集體討論決定,一人做主,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第三,虛開發票套取現金,就是搞「帳外帳」的違紀行為,情節嚴重的話更是違法行為……

  一番談話下來,楊贇的態度有了明顯轉變,慚愧地低下了頭:

  「我只想著自己沒拿一分錢,就是公對公了,卻忽略了紀律的要求。經過你們的分析指正,現在恍然大悟,慶幸自己還沒有釀成嚴重違紀違法的大錯。」


  2019年11月6日,楊贇受到批評教育處理,其上級分管領導也因「一崗雙責」履職不力被約談提醒。

  該案發生後,該區人社局黨委以此為契機召開黨風廉政專題會議,全面查找、分析系統內部問題短板,追根溯源形成整改方案,成立局系統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審計工作指南,明確審計工作職責和流程,通過監督強化下屬單位資金使用的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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