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來,寒來暑往,中國作為傳統的農業國家,對季節和時序的理解和運用有自己的獨到之處,也由此產生了24節氣以及豐富多樣的民俗節日。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三日一沐,五日一浴」,勞作與休息的安排隨著季節的變化也日漸完善,還演化出關於公休假的「休沐」一詞。
漢時實行的是「五日休」,即朝中官員每五日休息一日。唐髙宗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則開始實行「旬休」,官員每十日休息一天,一年假日三十六天。宋代隨著官員的增加,假日制度因革相承,發展創新,成為我國古代假期最多的王朝。
馬遠《山徑春行》
宋代奉行「以文佑國」,在宋人的記載中,休假有休沐、歸沐、休暇、休務、旬休、旬假等眾多說法,還有朝假、式假、告寧、告歸、謁告、謁歸等不同的休假類型。趙宋立國伊始,百廢待興,休假制度基本沿襲唐制,司馬光詩作「風雨難期王事劇,未知休沐幾旬來」,道出了因政務纏身而對假日的企盼。然而,隨著政治統治的逐步鞏固,社會經濟的恢復發展,社會秩序的漸趨穩定,包括節假制度在內的各項政治制度得以逐步創建完善。神宗元豐五年(1082年),祠部厘定官員休假制度時,規定的休假日就達一百二十天。宋代公休制度雖然沿襲唐制,實行「旬休」,但節慶假日則花樣百出。
據《文昌雜錄》記載,一年「凡七十有六日」,其中有傳統三大節:元日(春節)、寒食、冬至,各休假七天;天慶節、上元節也休假七天;天聖節、夏至、先天節、中元節、下元節、降聖節、臘日各休假三天;立春、人日、中秋節、春分、春社、清明、上巳、天祺節、立夏、端午、天貺節、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秋社、授衣、重陽各休假一天。
南宋時公休假日有所縮減,除了春節、中秋、清明、端午等當代仍然休假的節日,與農事相關的節氣如立春、春分等也是宋朝節假日的重要組成部分。
李嵩《水殿招涼》
寬鬆的休假制度為平日忙碌於公務的人們提供了閒暇時間,人們在假日裡游觀賞玩,放鬆身心,探親訪友,尋芳討勝,催生出璀璨奪目的節假文化。
杭州每年春天的「花朝節」就承襲於南宋。《夢粱錄》記載:「仲春十五日為花朝節,浙間風俗,以為春序正中,百花爭放之時,最堪游賞。」不僅是花朝節,每逢重大節日,都會舉家出行。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記載:「唯每歲清明日放萬姓燒香游觀一日」,於是東京城「都城之歌兒舞女,遍滿園亭,抵暮而歸……」除了清明,元日、上元、七夕、中秋、重陽等,城鎮中都會有盛大的出遊隊伍。人們或會友於茶坊、酒肆,或流連於園林、寺觀,或踏青於野外、湖邊,王公貴族、士農工商、男女老少結伴而行。
趙令穰《陶潛賞菊圖》
休假之制,助力了宋代璀璨的士人文化,宋代的休假體系也為當今公共節日提供了基本框架,為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提供了節俗文化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