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中國歷史人物的長軸,善惡忠奸、黑白分明,中國人似乎已經喜歡了用好、壞二字對那些歷史長卷中留有痕跡的「名人」。
琦善,就是那個人們用「壞」字去對他蓋棺定論的人,甚至還會加上一些程度副詞,真壞、太壞了,最壞了。
博爾濟吉特·琦善,滿洲鑲黃旗人,是個實打實的王室貴族。但在歷史的認知中,他同時也是第一次鴉片戰爭中的投降派代表人物,因為他對英國乞和,香港成了中國丟掉的第一寸土地,乃至今日香港問題也沒有徹底解決。
巧了,他的家族之所以能夠發家,就是因為祖上恩格得理爾,率部投附滿清被封為一等公爵,從此走上了人生巔峰。所以說,性格這東西到底有沒有遺傳呢?這個問題留給心理學家去研究好了。
說起琦善的仕途,靠著祖宗的庇佑,當然還有自己那一點官場上的本事,琦善的前半生過的算是順遂。16歲,以蔭生的資格分發到了刑部(此處應該感謝自己有個好爹好祖宗),18歲成為正式補官,從此官場得意、飛黃騰達。到29歲時的琦善已經成為了河南巡撫,這裡就不得不誇誇他混跡官場的能力了。
到鴉片戰爭前夕,琦善的身份是,一等侯爵、文淵閣大學士、直隸總督(後改兩廣總督)、欽差大臣,有點多記不住對不對?沒關係,他本人對自己這一連串有用的和沒用的身份做了一個相當精闢的總結。在鴉片戰爭的第一次停戰談判期間,琦善如此這般向洋人介紹自己,自稱「本大臣爵閣部堂」。不知道,當時的翻譯能不能準確的向外國人表達出琦善的位高權重。個人意見,我想大概洋人是沒得聽懂的,不然也不會發起虎門之戰,直接把本大臣打得既沒了臣也沒了本。
第一次鴉片戰爭是琦善人生的轉折點,讓他的後半生遠遠沒有前半生那麼輝煌。同時,鴉片戰爭也是後人給他貼上「壞」這一標籤的開始。
絕大多數的中國人都知道,中英《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而較多數中國人也知道,在中英《南京條約》之前還有一個《穿鼻草約》和《廣州和約》
但其實,英國人沒少從這兩個條約中撈到好處。該割讓的土地、該賠償的白銀,英國人照樣該占的占、該拿的拿。
和英國人簽訂《穿鼻草約》的人就是琦善。1840年,英國艦隊到了廣州後,先後發起第一次廣州之戰、第一次廈門之戰、第一次定海之戰,僅僅兩個月的時間就把艦隊開到了天津大沽。
坐在龍椅上的道光皇帝抬了抬屁股,終於坐不住了,一道旨意降到了琦善的頭上。隨後,琦善接替已經被革職的林則徐和鄧廷楨等人,受命為兩廣總督,與英國貿易代表義律開始談判。對於琦善的爭議也由此開始。主要爭議點集中在以下三點,一是關於琦善主張撤防、拒絕向虎門增兵,導致關天培戰死;二是他私自簽訂《穿鼻草約》,把香港拱手相讓。
關於琦善拒絕增兵虎門一說,史料中提出從1840年12月份琦善到達廣州正式署理兩廣總督開始,截止到1841年2月上橫擋戰役爆發之前,琦善共計4次增兵虎門,勇丁共計3000餘人。3個月的時間增兵3000人,不管從速度上還是數量上都可以看出,說他拒絕增援是假,但是敷衍之意還是有的。畢竟琦善從始至終都是希望以「求和」的方式結束這場戰爭。
英軍到達大沽口的時候是1840年8月份,到了1841年1月,談判遲遲沒有實質性的進展,這也是義律發動虎門之役的原因所在。外交上,義律搞不懂中國官僚風氣的複雜性,一再的拖延讓他早就沒有了和談的耐心,只能通過戰爭再一次施壓。
由此可見,義律的妥協心態和求和心理以及拖延戰術是明顯的。
至於琦善私定《穿鼻草約》,割讓香港島一事,此事是讓琦善戴上「賣國」這頂帽子的鐵證。在《天朝的崩潰》一書中,茅海建先生在對史料的考察研究後指出,香港的是琦善與義律在外交談判上的一次對信息的錯誤理解和判斷。
虎門之役的第一階段沙角——大角戰役爆發後,英軍迅速占領的大角和沙角炮台,在英國軍艦猛烈的攻勢下,琦善的求和心理完全占據了上風。於是,琦善照會義律,英軍如若歸還此前占領的定海和現今攻下的沙角、大角炮台等處,他可以上奏道光皇帝,請求在珠江口外給予「寄寓一所」。於是義律提出割占尖沙咀(即今日九龍)、香港兩地。琦善在給予義律的復照中回應,英方只能選擇一處「寄遇泊船」,俟英方選定後,由他上奏請旨。
書中的史料如此記載,那麼英軍又為何會強占香港呢?茅海建先生指出,義律歪曲了琦善的意思,他在1月16日照會琦善,聲稱以「香港一島接收」,另外私請琦善釋放此前被捕的兩名外國商人。
於是就有了產生爭議的一篇迴文:
照得接據貴公使大臣來文,均已閱悉。現在諸事既已說定,所請釋放.......
其他的已經不重要了,定義歷史的文字已經出來了。「現在諸事既已說定」這種含糊其辭的說法,什麼諸事?諸事是什麼事?琦善什麼都沒有解釋,甚至道光皇帝的奏摺都還沒有擬好,就從琦善的嘴中說出了「說定」二字。
既然「諸事既已說定」了,那義律還等什麼呢?1月20日,義律就抓住「諸事既已說定」這短短6個字,單方面公布了《穿鼻草約》,派艦隊開赴香港,強占香港島。
並沒有歷史資料表明,義律對於搶占香港島一事是「歪解」了琦善的外交用意,「歪解」一詞是茅海建先生依據史料的分析和判斷。也就是說,這完全是一場由於誤會而導致的重大外交失誤。
對於此,我持有個人意見。歷史的研究是學習歷史的人對於史料和文字的分析和理解,因此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對於歷史的認知或許是有差別的。因此作為一個愛好歷史的人,我對於歷史的認知也有著自己的判斷和理解。
在我看來,史料是史料,它是人們考察歷史的官方依據。但官方資料是難以真實的反映歷史人物當時的心理活動。
人心是複雜的,說義律不明白清政府龐大的官僚系統的複雜和腐敗我同意,但是說他「歪解」琦善的外交用詞,我怕是不能苟同。
義律此時的身份是接替先前因病辭職的堂兄懿律為侵華英軍全權代表,他此前的身份是駐華商務總監、貿易談判代表。義律本人於1834年就跟隨律勞卑勳爵抵達中國,1836年開始正式出任駐華商務總監一職。律勞卑是英國皇家海軍職員,是出類拔萃的外交家,對於把香港作為英國在東方的第一個殖民地這件事情,律勞卑早有預謀。義律作為他一脈相承的接班人,若說沒有這個私心,那是說不通的。再者,作為貿易談判代表,為自己的國家謀求利益是他的本職工作,一個和中國人打了六七年交道的駐華商務總監說他曲解用詞,有些牽強。
如同茅海建先生所說,琦善或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賣國求榮」,但是他的官僚風氣、拖延矇混、畏敵求和,是完全稱不上是個好人的,更稱不上一個「忠」字。
前有琦善,後有李鴻章。後者在歷史中的爭議比前者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對中國的領土完整和主權破壞力度最大最強的條約基本上都是李鴻章最為代表簽訂的,比如《馬關條約》、《煙台條約》、《辛丑條約》等,這些條約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沉重的苦難。所以說他是賣國賊有人覺得絲毫不誇張。可也有人說,李鴻章只不過是一個執行者,不是他也會是別人。
就如同說琦善和李鴻章等人是「賣國求榮」、「崇洋媚外」的大奸之人,無非是因為他們是清朝那個腐朽落後的官員的代表人物,一個是貴族的代表、一個是權臣的代表。無論是貴族公爵還是權臣宰輔,沒有人在乎中國平民百姓的生命。人們痛罵他們,其實是在痛罵那些毫無為民之心,利慾薰心的腐朽的官僚們。
而他們所謂的忠心,也並非忠於我們的國家和民族,當時民族意識尚未覺醒,人們所信仰的是「三綱五常」,他們充其量只能算是忠於君權,企圖用求和的手段來維護這個王朝最後的「體面」。因此,若真的以他們是為了維護「國家利益」而評價他們為國家的忠臣,倒是真的不必這麼洗。
在你的認知中,曾經是如何定義這些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