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新聞發布

2023-01-13     速新聞

原標題:宿遷新聞發布

宿遷新聞發布

鄉村振興離不開農村公路的發展和支撐。1月13日,筆者從宿遷召開的「1+X」新聞發布會獲悉,我市發布了《宿遷市農村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條例》共有六章四十七條,分為「總則」「規劃與建設」「養護與管理」「運營與服務」「資金保障」和「附則」。

細化明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職責。《條例》梳理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省有關公路管理體制的規定,結合我市農村公路工作實際,對市、縣(區)、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村委會職責進行整理和細化: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在農村公路工作中的總體職責;明確縣(區)人民政府為本行政區域農村公路工作的責任主體(主體責任),在規劃編制、管理養護、安全監管、指導監督、運營支持、財政保障等方面工作職責;細化《江蘇省農村公路條例》關於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規定,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在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範圍內做好農村公路工作,具體負責鄉道、村道的建設和養護以及村道的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縣道建設、管理、養護和鄉道管理以及農村公路相關運營工作。

強化農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為解決我市農村公路交通安全問題,《條例》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解決措施:農村公路建設方面,規定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建設項目業主責任制、合同管理制。優化農村公路建設審批流程、《條例》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進行分類管理,明確一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可以直接進行施工圖設計,多個項目可以一併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打捆招標、組織交竣工驗收工作。

農村公路養護方面,規定農村公路養護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確保農村公路完好、安全、暢通,並細化了具體工作標準。

農村公路管理方面,加強對農村公路超載超限的管理。明確超過農村公路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和履帶車等可能損害農村公路的車輛,不得在農村公路上行駛。規定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保護鄉道、村道的需要,在鄉道、村道的出入口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細化了設置限高、限寬設施的會商論證、徵求意見、公示公告的具體流程。

農村公路運營方面,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機制,農村公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提高駕駛人員駕駛技能、職業素養和應急處置能力。

服務和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條例》對服務和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的有關要求進行了系統規定:將「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村公路與農村地區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推進和保障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作為立法目的,在立法上作出規定、提出要求;發揮宿遷農村物流優勢,規定相關單位應當合理規劃建設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網絡節點,促進客貨運輸、商貿、供銷、快遞等融合發展;推進農村公路與物流融合,要求具備條件的地區依託農村客運站,建設集農村客運、物流、電商、旅遊、餐飲購物、養護等多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服務站;推進農村公路與鄉村產業融合,結合農村公路實際,將農村公路的運營與特色產業、特色園區、鄉村旅遊等實行一體化開發,實現農村公路與產業深度融合發展。

加大財政資金保障力度。《條例》專章就資金保障事項作出規定。預算保障,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從事農村公路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資金和農村公路運營中政府所承擔的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來源保障,明確了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資金的來源,鼓勵單位、個人採取自願捐資等方式支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監管保障,規定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資金實行專款專用,農村公路資金的使用情況依法接受監督檢查,並按照規定向社會公示。( 顏靖堯 劉十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efa735cb00073aefd0ee1535caaf2f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