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化解交通安全隱患
近日
徐州交警
嚴查嚴處非機動車違法行為
快來看看都有誰被查到了吧
違法曝光台
違法駕駛人:李某
違法時間:2024年1月12日
違法地點:解放南路與豐儲街交叉口
違法行為:逆向行駛
違法駕駛人:孫某
違法時間:2024年1月12日
違法地點:解放南路與豐儲街交叉口
違法行為:逆向行駛
違法駕駛人:孫某
違法時間:2024年1月12日
違法地點:解放南路與項王路交叉口
違法行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規定車道行駛
違法駕駛人:陳某
違法時間:2024年1月12日
違法地點:解放南路與豐儲街交叉口
違法行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駕駛人:李某
違法時間:2024年1月5日
違法地點:明珠路礦總醫院段
違法行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規定車道行駛、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駕駛人:魏某
違法時間:2024年1月12日
違法地點:解放南路與項王路交叉口
違法行為: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車上道路行駛
違法駕駛人:黃某
違法時間:2024年1月12日
違法地點:明珠路礦總醫院段
違法行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規定車道行駛
此外,
車管所聯合市場監管局
對建國路沿街電動車銷售門店
規範化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期間,對各銷售門店規範銷售、進貨驗收制度、交通安全宣傳、嚴格登記上牌等方面落實情況開展檢查,對商家存在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和整改要求,簽訂一份《誠信安全告知書》,下發一份《問題整改通知書》,促進了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規範經營。
事故總是與違法相隨的
未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行等危險行為
往往會令自己吃虧!
徐州交警
再一次提醒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上路必須遵規守法
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走非機動車道
行人與非機動車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則、右側通行原則以及安全通行原則,在外出行要走非機動車道,不能在機動車道上逗留。
2、按照信號標識、標線通行
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非機動車過斑馬線時要下車推行。切記!任何時候都不能搶道!
3、佩戴好安全頭盔
頭部是人體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傷害的部位,電動車騎乘者未佩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事故,頭部與堅硬的路面或電線桿、行道樹等碰撞,無異於以卵擊石,所以騎行時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
小編說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嚴格遵守電動自行車通行規則
來源 徐州交警
美編 王皎潔 校對 珵智
一審 平珊珊
二審 蘇洋
三審 郝力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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