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本市居民區(村)疫情防控管理操作導則》。
《導則》明確,要嚴格住宅小區入口管理。要嚴格來滬返滬人員登記和重點人群管理。居(村)委會要協助社區醫務人員落實居家隔離健康觀察人員醫學監測。嚴格社區公共場所和設備管理等工作。
嚴格小區入口管理就是把小區封閉了?返滬人群管理具體有哪些措施?這些措施又能根據實際情況有什麼人性化的調整和優化呢?熱線君這就跟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01
嚴格住宅小區入口管理
對所有的住宅小區,出入口要設置檢查點,全天候值守。加強門崗力量配備,加強外來車輛和人員的登記管理。人員逢進必測溫、必記錄。對體溫異常人員,按照既定的「全鏈條處置機制」及時報告、移送。小區要設置指定區域,供快遞、外賣等實行無接觸式配送,由居(村)民到指定區域自行領取。
對有圍牆、有物業的住宅小區,要嚴控出入口數量,有條件的要做到「一小區一出入口」。
對有圍牆、無物業的住宅小區,街道(鄉鎮)應組織力量負責出入口執勤,實施入口管理。
對無圍牆的住宅小區,要通過實地勘察、物業核實等方式及時排摸梳理小區出入口數量情況,加強道口把控。落實沿街門棟的管控。對有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要負責道口登記、檢測等工作;對無物業管理的,街道(鄉鎮)要負責道口力量配置;無法設立門崗管理的,要以網格為單位,劃分片區,街道(鄉鎮)要明確責任人員,明確片區責任。
對農村宅基居住區,要結合實際劃小防控單位,以村組和自然村宅為基礎加強聯戶管理,落實庭院宅基主體責任,加強來滬人員管控。原則上一個自然村落只保留一個出入口。
有朋友要問了,這種封閉式管理和把小區封掉有什麼區別?有關這個問題,市司法局一級巡視員劉平在上海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道: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授權範圍內,經過風險評估,依法審慎決策,所採取的限制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限制法人生產經營活動的防控措施,是必要的,也是依法履行職責。
但同時,這種授權並不意味著是沒有邊界、可以任意行使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就疫情防控有關法律問題進行解答時指出,採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須主體適格、措施適度。所謂主體適格,強調的是合法性問題,也就是說這些疫情防控措施應當由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等法定主體實施。
所謂措施適度,強調的是合理性問題,也就是說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依法採取的疫情防控措施,要遵循比例原則和最小利益侵害原則,措施要與疫情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和範圍相適應,既不能反應遲緩,也不能反應過度,要儘可能選擇有利於最大程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這裡所說的最大程度,是指既要保護大多數公民的合法權益,也要尊重與之利益訴求相對的少數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再次,關於小區的封閉式管理是可行的。從法律角度講,城鄉社區屬於居民自治範疇,除了政府採取的管控措施外,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等自治組織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採取必要的控制人員進出等防控措施,是可以的。
需要強調的是,封閉式管理並不是隔絕,也不是封鎖,而是一種有效、可控的管控措施,目的是發揮社區群防群治力量,加強源頭管控,守好社區的安全門。
02
嚴格人員登記和重點人群管理
居(村)委會要加強轄區巡邏、上門排查,做到人員排查全覆蓋、無遺漏。有條件的小區可通過二維碼、小程序等形式開發線上來滬、返滬人員信息登記系統,供居(村)民在線填報,並提示上述人員做好居家隔離健康觀察或社區健康管理。對未返滬的空關戶和失聯戶要重點排查,上門張貼告知書,提醒居(村)民返滬後按規定向居(村)委會報備登記。
居(村)委會要及時告知小區來滬、返滬人員報告健康情況,並配合完成個人信息登記工作,落實相應防控舉措。隱瞞、緩報、謊報有關信息或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重點地區來滬、返滬人員中無發熱等症狀的,嚴格實行為期14天的居家隔離健康觀察,配合相關管理服務,在此期間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等症狀的,應按規定及時就診排查。
居(村)委會要協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落實居家隔離健康觀察人員醫學監測。加強與居家隔離健康觀察對象聯繫溝通,勸導不要擅自外出。鼓勵有條件的小區探索採用多種方式加強居家隔離健康觀察管理,並為居家隔離健康觀察人員提供心理疏導。如有不按要求落實居家隔離健康觀察的,由居(村)委會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小區內沒有居家隔離健康觀察條件的人員,居(村)委會應及時報告街道(鄉鎮),做好集中隔離健康觀察的銜接工作。
積極落實出租戶(房東)主體責任,按照要求向居(村)委會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動態信息。房屋已出租給重點地區人員的,出租戶(房東)應主動聯繫尚未返滬的承租人員,勸其近期不要返滬;承租人員已返滬的,應督促其落實隔離健康觀察要求。對不報告租住房屋情況、不配合政府和社區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對社區內發生外來人員不報告等情況,居(村)委會要接受居民的舉報,第一時間核實處置。
對治癒出院的確診病例,各居(村)委會要配合相關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為期兩周的健康觀察工作。當小區內發現確診病例時,居(村)委會要配合疾控部門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對發生病例單元樓的環境監測、終末消毒、病例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觀察等工作,並按照規範對居(村)民實施自主健康監測與報告。
03
嚴格社區公共場所和設備管理
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要嚴格按照市疾控中心《關於下發九個重點場所預防性消毒技術要點的通知》(滬疾控傳防〔2020〕32號)明確的社區消毒技術要點,做好住宅小區公共區域的樓道、電梯、門衛室、垃圾箱房(桶)、公共辦事區域、為民服務場所等共用部位、設施設備和公共場所的清潔消毒,通風換氣,垃圾分類處理,環境整治等工作。對居家隔離健康觀察家庭的垃圾按有關規定進行專門處理。
小區內非生活必需的文體娛樂休閒等公共場所一律關閉。暫停一切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勸導居民「紅事」暫緩、「白事」從簡。
對小區內住戶遇到水、電、氣、通訊等設施故障,相關企業人員進小區維修,在做好體溫測量等防護措施前提下,應該予以放行。
04
加強對相關人員的關心關愛
街道(鄉鎮)、居(村)委會要組織力量為居家隔離健康觀察家庭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保障。做好對困難老人、殘疾人、重大病患者和低保特困戶等特殊群體的生活服務保障工作。要做好居(村)民解釋工作,保證在租約期內體溫正常的返滬人員可以正常入住。對於短期向疫情重點區域運送物資的司機、裝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員,原則上不需採取隔離14天的措施,並做好健康關心工作。
05
廣泛開展社區宣傳教育
居(村)委會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和形式,廣泛宣傳疫情防控和家庭聚集性疫情防護知識,回應群眾關注,解疑釋惑,引導居民正確認識疫情;倡導居(村)民「無事不出門、不串門、不聚會」,嚴格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06
強化群防群控機制
要建立以居村黨組織為核心,居(村)委會為主導,業委會、物業公司、社區民警、志願者等共同參與的網絡體系,建立家庭、樓組、小區、片區上下貫通的組織體系,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實現防控任務分片包塊、責任到樓、聯繫到戶、落實到人。
各工業園區下轄居民區(村)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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