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郭天真
整理:愚慧
我今年28歲,結婚三年,有一個兒子,我們一家三口一直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自從結婚以後我就很少回娘家,我娘家是農村的,那個地方的人們一直信奉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原始觀念,在沒事的情況之下,我也不願意去打擾他們。
可是今年情況有些特殊,我跟老公把原來的房子賣了,想換一套大的,可這其中是需要一定的過渡期的,在房子還沒有接到手之前,我想搬回娘家住一段時間,這樣可以節約一些房租。
可我沒有想到,我爸媽根本就不願意接納我,我媽明確表示過,我已經嫁出去了,就不應該再回娘家居住,更何況是帶著老公和孩子。
如果房子是他們的,我也就不會這麼不懂事兒了,關鍵他們現在所住的兩層小樓是我出錢蓋的。
想當年我初中畢業就出去打拚,把自己的積蓄和丈夫給的部分彩禮錢全給了他們,在我結婚之前,爸媽用我給他們的錢蓋了現在的小樓,如今我想回家住一段時間,反倒不受歡迎了。
我媽跟我說,如果我回去居住,我弟媳會不高興也不會同意的,為了他們家的安寧,我也應該懂事一點,直接帶著老公在外面租房子住。
最後她還為我總結說,「租一年半載房子,也花不了什麼錢!」
可是憑什麼呀,為什麼作為女兒的就得犧牲,當初他們要拿我的錢蓋房子的時候怎麼不替我著想,現在我結婚了就是外人了,就應該替他們著想了?這天底下哪有這麼不公平的事情?
我一想到這個就覺得非常生氣,現在我跟丈夫自己租了房,但心裡的怨氣始終不知道該如何化解。
愚慧有話說: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在不少重男輕女的家庭這種觀念還殘存著。
在一些偏遠的地區,你這種情況非常普遍,很多出身農村的姑娘都有過跟你比較相似的經歷,結婚之前,獨自一個人在外漂泊,所賺的錢幾乎都給了父母,父母大多會將這些錢用來蓋房或者給兒子花銷。
婚姻成了一道分界線,女兒一旦結了婚,便不再是他們家的人,他們把女兒當客人,不願意女兒經常回娘家,即便女兒之前為娘家做過很多貢獻。
女孩子們也不要感傷,自己的命運自己把握,既然知道會是這樣的結果,那就應該堅持以下兩個原則。
1、自己賺的錢自己管
很多女孩在剛剛出去工作之時,都會被父母要求每月寄多少錢回家,那個時候的女孩年紀很小,沒有獨立的判斷能力,父母也會打著替她們存錢的旗號將她們的財產全部歸為己有。
女孩子們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見,自己賺的錢自己管,不需要交於他人之手,因為你交給父母之後,這錢大機率不會花在自己身上,多數還是留給了其他的孩子,等到將來養老,你還得重頭再來。
2、對娘家的扶助適可而止
很多女孩從小被父母灌輸了重男輕女的思想,認為給娘家所做的貢獻越大就越光榮,其實這種想法不但對女兒不公平,而且本身這種觀念就是扭曲的。
女孩子們在回報娘家時一定要適可而止,如果有多餘的閒錢,就投資自己吧,吃美食、逛街、買身合身的衣服或者給自己買一套小房子,這樣對於你來說也是一種退路,不管發生何事,你都不至於無路可退。
文/愚慧,圖/網絡,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