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能否分得遺產?

2024-06-30   法妞問答

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時開始。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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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能否分得遺產?

李俊律師解答:

子女沒有履行贍養義務也有繼承權。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盡到了主要扶養義務並不是盡到了更多扶養義務,如果其他繼承人也盡了扶養義務,就不能要求多分遺產。其他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繼承人自身無生活來源或者缺乏勞動能力等,根本不具備扶養被繼承人的能力和條件,則不屬於應當不分或者少分遺產的情形。

李俊律師補充: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李俊律師

河北盈邦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本人自2008年開始執業以來,代理民商案件上百起,積累了豐富的訴訟經驗,受到當事人的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