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為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協議離婚?

2023-12-20     法妞問答

原標題:夫妻一方為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也稱登記離婚、自願離婚,是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時人的合意,並經過登記程序而解除。

網友諮詢:

夫妻一方為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協議離婚?

律師解答:

離婚有協議離婚以及訴訟離婚兩種方式,精神病患者不能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起訴的方式離婚。

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被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沒有控制能力和辨識能力,自己不能夠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所以不能通過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的方式進行離婚。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律師補充: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石慧來律師簡介

執業至今一直從事專職律師工作,共辦理刑事、民事、經濟、及非訴訟案件數百起,積累了豐富的訴訟經驗,其中代理的大多數案件均以勝訴或調解結案,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得到了較高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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