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2023-12-23     法妞問答

原標題:取保候審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那麼,取保候審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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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律師解答:

取保候審應該具備的條件如下: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律師補充:

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毀滅證據或者逃跑,警察在抓到犯罪嫌疑人後會將其羈押看守所。但是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權益,有一些滿足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一般來說,申請取保候審需要有擔保人、保證金、保證書等內容,如果後面犯罪嫌疑人沒有違反規定的,這筆保證金會被還沒收。

取保候審的程序如下: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書面形式向決定機關申請取保候審;

2、決定機關應當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3、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

4、取保候審的執行。

【法律法規】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莫長軍律師簡介

2006年執業至今,現為吉林贊勛律師事務所主任,曾先後受聘或服務於多家政府機關及大型企業,兩次入圍全國十佳律師。辦理案件幾百件,勝訴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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