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被「網友」詐騙1.4萬元!菏澤警方一查...

2024-10-20     搜狐網地方資訊

「孩子偷偷拿我手機轉錢,

還把我的帳號和密碼告訴了對方,

前前後後被騙了14000元。」

近日

12歲女孩小意(化名)的奶奶

來到菏澤市公安局

魯西新區分局丹陽派出所報案

9月8日,小意在某平台認識了一個「賣手機」的「網友」。聊過之後,小意就向該網友轉了340元購買某款手機。對方承諾會儘快發貨。隨後,該網友又讓小意幫忙在某電商平台購買黃金手鐲。

「她說讓我用奶奶的帳號幫她購買會比較便宜,然後就教我怎麼操作,一個黃金手鐲1419元。她說會把錢退給我的。」小意說,事後該「網友」又找藉口讓她向一個付款碼上轉了579元和600元,「這些錢,都是偷偷用我奶奶的手機往我微信上轉的。為了避免被奶奶發現,我還把所有的轉帳記錄都給刪了。」

9月10日,小意又被哄騙用奶奶的購物帳號,在某電商平台花近2000元幫對方買了一部手機。「我沒想著她會騙我,幫她買東西寄到指定的地址,可她一直不還我錢,我買的手機也沒收到。」小意說,自己不停地催對方還錢,「對方就要我奶奶購物平台的帳號和密碼,說登錄這些帳號後會把之前我花的錢,直接退到我奶奶的帳號上面。我就相信了。」

9月17日,小意又被「手機到貨,需要交保證金」為由騙了288元。之後,小意的奶奶就發現自己的購物帳號被無端消費了8000餘元。隱瞞不過,小意袒露了實情。小意的奶奶粗略一算,前前後後被騙了14000元

民警破案,揭秘新詐騙手段

辦案民警立即根據現有線索展開調查,並很快鎖定了該「網友」的活動軌跡。9月29日,辦案民警趕赴徐州,將「網友」郭某及其女友魏某抓獲歸案,並及時追回14000元詐騙贓款。

據調查,郭某、魏某均系江蘇省徐州市人。今年9月初,二人刷短視頻時,在某APP平台上找了個輕鬆的「發財之路」:向「客服」提供自己的微信號、個人信息,然後對方負責「掙錢」,自己可獲取分紅。

「我第一次拿的快遞是黃金首飾,賣了1036元,自己獲利500元。」

郭某說,此後,他又陸續收到兩次快遞,都折現後都以虛擬幣的形式轉給了「客服」,合計共非法獲利2000餘元。

目前,郭某、魏某已被依法處理。

10月8日,小意的家人將兩面錦旗送到丹陽派出所。

他們為什麼要租微信號?

警方打擊力度越來越大,不斷擠壓詐騙空間,一些電信網絡詐騙分子就開始「另闢蹊徑」,手段也越來越隱蔽。

微信號註冊很容易,為什麼他們要租微信號?這些人拿租來的微信號乾了什麼?

警方介紹,一些人使用租來的微信號發布虛假廣告、色情和賭博信息為詐騙集團引流。還有一些人利用租來的帳號躲避反洗錢平台的監測,把通過欺詐、賭博等獲得的贓款,分散成小額資金轉移。出租微信號的號主在未察覺的情況下,可能已經協助他人完成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淪為不法分子的幫凶。

微信號本身是免費註冊的,出錢租別人微信號的人,一般是為了實施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這種新型詐騙手法也給警方的打擊工作帶來很大困難。例如,租借微信號的中介常常是異地作案,還經常通過偽造IP位址或利用海外註冊IP進行犯罪,導致犯罪嫌疑人難以確定,造成電子證據取證困難。

租借微信號

不僅容易泄露個人隱私

還可能讓不法分子

趁機冒充親朋好友進行詐騙、

惡意營銷、實施其他違法行為等

所以,切不可因為一時之利

將微信號租借他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d84dbdd4084c1c820a8115479db6d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