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2022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最低分數控制線已經公布,按照招聘程序,將對彭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複審人員
從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經資格複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願放棄面試資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控制線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資格複審時間地點
1. 時間:2022年7月5日至7日上午8:50-11:30,下午14:50-18:00。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7月5日:崗位代碼59001——59025
7月6日:崗位代碼59026——59050
7月7日:崗位代碼59051——59073
2. 地點: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西側會議室(彭陽縣政務服務中心大樓)。
三、資格複審內容及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複審主要複查審核擬進入面試的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
(一)戶籍和年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集體戶籍的可提供戶籍卡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本人准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寧夏(彭陽)戶籍應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即2022年4月8日。年齡以考生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6年4月8日以後出生。
非寧夏(彭陽)戶籍的區外(縣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彭陽)生源應、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記載本人戶口遷移信息的原戶口簿,或提供戶口遷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戶籍的證明。
非寧夏(彭陽)戶籍、在寧夏(彭陽)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願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服務證書或當地組織、人事、團委等部門出具的相關服務證明。
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為寧夏(彭陽)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父母信息的戶口簿以及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證明。以配偶為寧夏(彭陽)戶籍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配偶信息的戶口簿以及結婚證。
(二)學歷、學位及專業。需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書、高等教育學歷網上查詢結果(《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留學人員在資格複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資格複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原件。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須與畢業證、學位證書一致;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與畢業證、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證、學位證書為準。202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
專業以畢業證所載專業為準,屬於相同專業但名稱不同的,需提供本人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和大學期間課程成績單等證明材料。
(三)與崗位相關的其他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教師資格證、法律職業資格證、護士執業證等)。
2、報考「三項目」人員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期限為5年,即必須是2017年4月9日及以後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員方可報考定向職位。
「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頒發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可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官網一「服務之窗」一「查詢"(證書查詢)一「《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驗證系統」進行查詢驗證),必要時可由應聘者提供服務地縣(市、區)項目主管部門(教育體育局、衛生健康局、農牧局、扶貧辦)關於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和合格證。
「西部計劃志願者」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證》(自治區項目的「志願者」憑自治區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市、區)以上團委出具的關於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大學生村官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服務地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關於本人身份、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關退伍證、所屬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出具的參軍入伍證明等。
(四)加分項目。申請享受優惠政策加分的報考者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審核:
(1)少數民族加分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請筆試加分,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係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請筆試加分,需提供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係的材料。
(五)考生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六)《2022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複審表》一式兩份。正反兩面列印,本人簽字確認。複審表請妥善保存,作為面試需提供的證件。
以上證明材料提供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並提供准考證1份。若本人無法到現場進行資格複審,可委託他人代為複審,被委託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委託書辦理。
四、有關要求
(一)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期儘量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進入資格複審地點時,應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或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接受現場體溫檢測,並請佩戴口罩,自帶黑色書寫筆。
(二)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並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三)資格複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彭陽縣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不再遞補。
(四)資格複審時,若考生自行放棄,需提供紙質放棄聲明,並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給審核人員留存備查。
(五)考生在資格複審結束時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未要求按時間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應試資格。
(六)應聘者應按要求按時參加資格複審,並保持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各位考生在收到電話或簡訊通知後應積極配合,及時回復。
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彭陽縣政府和固原市政府網站發布的有關招聘工作的公告信息。如有疑問,請來電諮詢,聯繫電話:09547012396。
附件下載:
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複審表.xls
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