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等
一、政治紀律
1.嚴禁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嚴禁公開發表反黨言論 ;
3.嚴禁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4.嚴禁公開醜化黨和國家形象;
5.嚴禁公開詆毀、汙衊英雄模範;
6.嚴禁製作、販賣和傳播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
7.嚴禁私自攜帶、寄遞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入出境;
8.嚴禁組織、參加黨內秘密集團或組織、參加其他分裂黨的活動 ;
9.嚴禁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
10.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搞山頭主義 ;
11.嚴禁打折扣、搞變通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12.嚴禁黨員搞兩面派;
13.嚴禁製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 ;
14.嚴禁誣告陷害他人;
15.嚴禁擅自對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對外發表主張;
16.嚴禁不按照有關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
17.嚴禁干擾巡視巡察工作;
18.嚴禁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 ;
19.嚴禁對抗組織審查;
20.嚴禁組織、參加反黨活動;
21.嚴禁組織、參加反黨組織;
22.嚴禁組織、參加邪教組織;
23. 嚴禁挑撥破壞民族關係;
24.嚴禁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黨 ;
25. 嚴禁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
26.嚴禁組織、參加迷信活動;
27.嚴禁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 ;
28.嚴禁叛逃行為 ;
29.嚴禁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黨言論;
30.嚴禁在涉外活動中損害黨和國家利益;
31.嚴禁不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
32.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搞無原則一團和氣;
33.嚴禁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 。
二、組織紀律
34.嚴禁個人專權擅斷;
35. 嚴禁規避集體決策;
36.嚴禁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 ;
37. 嚴禁下級黨組織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 ;
38.嚴禁黨員拒不執行組織人事安排決定 ;
39.嚴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40.嚴禁對個人檔案資料弄虛作假 ;
41.嚴禁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 ;
42.嚴禁違規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43.嚴禁搞非組織活動破壞民主程序 ;
44.嚴禁拉票賄選 ;
45.嚴禁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
46. 嚴禁在晉升等工作中違反規定謀取利益 ;
47.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級等利益 ;
48.嚴禁侵犯黨員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9.嚴禁侵害黨員的批評、檢舉、控告、申辯、作證等權利;
50.嚴禁違反規定發展黨員 ;
51.嚴禁違規獲取外國身份 ;
52.嚴禁違規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
53.嚴禁在國(境)外擅自脫離組織。
三、廉潔紀律
54. 嚴禁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55.嚴禁以權為他人謀利、本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 ;
56.嚴禁權權交易、為對方或其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
57.嚴禁縱容、默許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
58.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 ;
59. 嚴禁收受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60.嚴禁違規向從事公務人員及其親屬或其他特定關係人送禮 ;
61. 嚴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
62. 嚴禁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63. 嚴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64.嚴禁違規接受、提供宴請或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 ;
65. 嚴禁違規取得、持有、實際使用各種消費卡;
66.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67.嚴禁違規經商辦企業;
68.嚴禁違規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69.嚴禁利用掌握的內幕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方式非正常獲利;
70.嚴禁違規兼職 ;
71. 嚴禁違規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 ;
72.嚴禁離職或退(離)休後違規任職或從事營利活動 ;
73.嚴禁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營或者從業;
74.嚴禁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任職、兼職取酬 ;
75.嚴禁違規為本人、親屬和特定關係人謀求特殊待遇 ;
76.嚴禁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或集體利益;
77.嚴禁利用職權侵占公私財物 ;
78.嚴禁利用職權違規使用公物 ;
79.嚴禁組織、參加公款宴請、公款高消費活動;
80.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
81.禁違規發放薪酬獎金;
82. 嚴禁公款旅遊;
83.嚴禁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 ;
84.嚴禁以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名義藉機旅遊;
85.嚴禁違規接待或藉機大吃大喝 ;
86.嚴禁違規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交通工具 ;
87.嚴禁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
88. 嚴禁違規舉辦節會、慶典活動 ;
89.嚴禁擅自舉辦評比表彰活動 ;
90.嚴禁違規興建、裝修樓堂館所 ;
91. 嚴禁違規用房 ;
92.嚴禁權色交易、錢色交易。
四、群眾紀律
93.嚴禁侵害群眾利益;
94.嚴禁干涉生產經營自主權 ;
95.嚴禁優撫救災中優親厚友;
96.嚴禁利用宗族或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
97.嚴禁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98.嚴禁消極應付群眾利益訴求;
99. 嚴禁粗暴對待群眾 ;
100.嚴禁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 ;
101. 嚴禁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102.嚴禁黨員見危不救;
103.嚴禁侵犯群眾知情權。
五、工作紀律
104.嚴禁黨員領導幹部不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發展理念;
105.嚴禁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
106.嚴禁黨組織不及時給予黨紀處分 ;
107.嚴禁不按規定落實關於被處分人黨籍、職務、職級、待遇等事項;
108.嚴禁疏於對被處分黨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 ;
109.嚴禁因瀆職導致所管理人員叛逃和出走;
110.嚴禁瞞報和虛假彙報行為 ;
111.嚴禁縱容、唆使、暗示、強迫下級向上級說假話、報假情;
112.嚴禁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113.嚴禁違規干預司法行為 ;
114. 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打聽案情;
115.嚴禁違規干預公共財政資金分配、項目立項評審、政府獎勵表彰等活動;
116.嚴禁泄露、擴散或者打探、竊取涉密資料 ;
117.嚴禁違反考試錄取工作紀律;
118.嚴禁不當謀求公款出國(境);
119.嚴禁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變更路線;
120.嚴禁境外違法犯罪或不尊重當地宗教習俗 ;
121.嚴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的紀律審查等職責的行為。
六生活紀律
122.嚴禁生活奢靡、貪圖享樂;
123.嚴禁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
124.嚴禁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配偶失管失教;
125.嚴禁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
126.嚴禁違反社會公德;
127.嚴禁違反家庭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