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黨員6大紀律127條禁令

2019-11-23     南大港普法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等

一、政治紀律

1.嚴禁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嚴禁公開發表反黨言論 ;

3.嚴禁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4.嚴禁公開醜化黨和國家形象;

5.嚴禁公開詆毀、汙衊英雄模範;

6.嚴禁製作、販賣和傳播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

7.嚴禁私自攜帶、寄遞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入出境;

8.嚴禁組織、參加黨內秘密集團或組織、參加其他分裂黨的活動 ;

9.嚴禁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

10.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搞山頭主義 ;

11.嚴禁打折扣、搞變通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12.嚴禁黨員搞兩面派;

13.嚴禁製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 ;

14.嚴禁誣告陷害他人;

15.嚴禁擅自對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對外發表主張;

16.嚴禁不按照有關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

17.嚴禁干擾巡視巡察工作;

18.嚴禁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 ;

19.嚴禁對抗組織審查;

20.嚴禁組織、參加反黨活動;

21.嚴禁組織、參加反黨組織;

22.嚴禁組織、參加邪教組織;

23. 嚴禁挑撥破壞民族關係;

24.嚴禁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黨 ;

25. 嚴禁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

26.嚴禁組織、參加迷信活動;

27.嚴禁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 ;

28.嚴禁叛逃行為 ;

29.嚴禁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黨言論;

30.嚴禁在涉外活動中損害黨和國家利益;

31.嚴禁不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

32.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搞無原則一團和氣;

33.嚴禁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 。

二、組織紀律

34.嚴禁個人專權擅斷;

35. 嚴禁規避集體決策;

36.嚴禁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 ;

37. 嚴禁下級黨組織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 ;

38.嚴禁黨員拒不執行組織人事安排決定 ;

39.嚴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40.嚴禁對個人檔案資料弄虛作假 ;

41.嚴禁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 ;

42.嚴禁違規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43.嚴禁搞非組織活動破壞民主程序 ;

44.嚴禁拉票賄選 ;

45.嚴禁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

46. 嚴禁在晉升等工作中違反規定謀取利益 ;

47.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級等利益 ;

48.嚴禁侵犯黨員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9.嚴禁侵害黨員的批評、檢舉、控告、申辯、作證等權利;

50.嚴禁違反規定發展黨員 ;

51.嚴禁違規獲取外國身份 ;

52.嚴禁違規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

53.嚴禁在國(境)外擅自脫離組織。

三、廉潔紀律

54. 嚴禁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55.嚴禁以權為他人謀利、本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 ;

56.嚴禁權權交易、為對方或其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

57.嚴禁縱容、默許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

58.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 ;

59. 嚴禁收受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60.嚴禁違規向從事公務人員及其親屬或其他特定關係人送禮 ;

61. 嚴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

62. 嚴禁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63. 嚴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64.嚴禁違規接受、提供宴請或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 ;

65. 嚴禁違規取得、持有、實際使用各種消費卡;

66.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67.嚴禁違規經商辦企業;

68.嚴禁違規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69.嚴禁利用掌握的內幕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方式非正常獲利;

70.嚴禁違規兼職 ;

71. 嚴禁違規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 ;

72.嚴禁離職或退(離)休後違規任職或從事營利活動 ;

73.嚴禁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營或者從業;

74.嚴禁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任職、兼職取酬 ;

75.嚴禁違規為本人、親屬和特定關係人謀求特殊待遇 ;

76.嚴禁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或集體利益;

77.嚴禁利用職權侵占公私財物 ;

78.嚴禁利用職權違規使用公物 ;

79.嚴禁組織、參加公款宴請、公款高消費活動;

80.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

81.禁違規發放薪酬獎金;

82. 嚴禁公款旅遊;

83.嚴禁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 ;

84.嚴禁以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名義藉機旅遊;

85.嚴禁違規接待或藉機大吃大喝 ;

86.嚴禁違規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交通工具 ;

87.嚴禁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

88. 嚴禁違規舉辦節會、慶典活動 ;

89.嚴禁擅自舉辦評比表彰活動 ;

90.嚴禁違規興建、裝修樓堂館所 ;

91. 嚴禁違規用房 ;

92.嚴禁權色交易、錢色交易。

四、群眾紀律

93.嚴禁侵害群眾利益;

94.嚴禁干涉生產經營自主權 ;

95.嚴禁優撫救災中優親厚友;

96.嚴禁利用宗族或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

97.嚴禁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98.嚴禁消極應付群眾利益訴求;

99. 嚴禁粗暴對待群眾 ;

100.嚴禁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 ;

101. 嚴禁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102.嚴禁黨員見危不救;

103.嚴禁侵犯群眾知情權。

五、工作紀律

104.嚴禁黨員領導幹部不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發展理念;

105.嚴禁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

106.嚴禁黨組織不及時給予黨紀處分 ;

107.嚴禁不按規定落實關於被處分人黨籍、職務、職級、待遇等事項;

108.嚴禁疏於對被處分黨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 ;

109.嚴禁因瀆職導致所管理人員叛逃和出走;

110.嚴禁瞞報和虛假彙報行為 ;

111.嚴禁縱容、唆使、暗示、強迫下級向上級說假話、報假情;

112.嚴禁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113.嚴禁違規干預司法行為 ;

114. 嚴禁黨員領導幹部打聽案情;

115.嚴禁違規干預公共財政資金分配、項目立項評審、政府獎勵表彰等活動;

116.嚴禁泄露、擴散或者打探、竊取涉密資料 ;

117.嚴禁違反考試錄取工作紀律;

118.嚴禁不當謀求公款出國(境);

119.嚴禁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變更路線;

120.嚴禁境外違法犯罪或不尊重當地宗教習俗 ;

121.嚴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的紀律審查等職責的行為。

六生活紀律

122.嚴禁生活奢靡、貪圖享樂;

123.嚴禁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

124.嚴禁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配偶失管失教;

125.嚴禁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

126.嚴禁違反社會公德;

127.嚴禁違反家庭美德。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fPGl24BMH2_cNUgUXqz.html